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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暂行条例正式施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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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11
第3版()
专栏:

我国律师暂行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已于1月1日正式施行,这对于加强律师制度的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律师暂行条例》公布以后,各地恢复和建立了律师组织,现在全国共有1,500多个法律顾问处,有专职律师5,500多人,兼职律师1,300多人,有11个省、市成立了律师协会。
各地法律顾问处,边组建边开展业务,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他们除解答有关现行法律的询问,还承担案件辩护工作,来访群众日益增多。
据25个省、市不完全统计,去年前三个季度承办辩护的刑事案件有32,700件,其中京、津、沪和其他18个省承担辩护的重大案件有15,500件。他们在辩护中力求做到不枉不纵,既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坚持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各地律师还做了不少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工作。辽宁、江苏、河南、四川、山东等17个省,有的法律顾问处还派出律师为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聘请单位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各种帮助。有的通过审查经济合同,发现诈骗性质的非法情况,及时予以揭露。这项活动有利于经济领域加强法制观念,健全合同制度,维护企业事业单位经济上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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