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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用好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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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11
第5版()
专栏:

管好用好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刘礼欣 田椿生
折旧基金在一定意义上具有积累基金的性质
管好用好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是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问题,但至今仍未引起有些同志的充分注意。原因之一,在于他们把折旧基金的使用,仅仅看成是固定资产磨损的补偿,把它等同于简单再生产,否认折旧基金也具有积累基金的性质。
马克思再生产理论告诉我们:“折旧基金,即补偿固定资本磨损的基金,同时也就是积累基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58—59页)马克思的这个结论是经过一系列理论分析和调查得出来的。马克思分析了固定资本同流动资本周转的不同特点,指出流动资本的周转,价值转移和使用价值的转移是一致的。固定资本则不同。固定资本投入生产以后,它的价值随着自己的磨损一部分一部分转入产品价值之中,它的使用价值则要一直服务到使用期满。固定资本周转的这种特点,使得它在周转过程中形成一个货币沉淀。这个货币沉淀,资本家是如何使用的呢?恩格斯说,可以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把折旧基金存入银行生息,二是工厂主逐年用折旧基金购买新机器,这样年复一年地扩大工厂,不从自己的利润中付出一文钱,就能使机器数量增加。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说:“凡是使用许多不变资本,因而也使用许多固定资本的地方,补偿固定资本损耗的这部分产品价值就是积累基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548页)
马克思还指出,即使不利用货币沉淀去搞扩大再生产,而是到固定资本周转期满,用累积起来的折旧基金去重新购置固定资产,也包含有扩大再生产的因素。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固定资产更新不是复制
“古董”,而是以新设备、新技术来代替陈旧的设备和落后的技术。
折旧基金同时也是积累基金,说明了折旧基金的提取和使用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的工交企业有4,000多亿元固定资产,按照现在折旧基金的提取办法,每年提取的折旧基金有200多亿元,比今年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还要多,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累计有1,000多亿元。这是一笔数额很大的资金,我们应当努力把它管好用好。
折旧基金要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
折旧基金用在什么地方?过去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有的同志总是认为,用折旧基金搞基本建设能够更快扩大生产。这些同志的思想不能随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在五十年代,我国的很多工交企业新建不久,固定资产更新的任务不重。在那种情况下,把暂时闲置的折旧基金用于建新企业是合理的。但是,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不仅解放前的老企业需要更新改造,就是解放后新建的许多企业,更新改造的任务也日益迫切。上海市是我国最大的工业城市,也是我国技术水平最高的城市,但是设备陈旧落后的状况也相当严重。这个市的一些工业局拥有的金属切削机床和锻压设备,使用十五年以上的约占1/3。在造纸设备中,五十年代以前的占72%。手工业局的设备,三十年代以前的占15%,四十年代以前的占41%,五十年代以前的占35%,六十年代以后的只占9%。
发展国民经济当然要新建一些企业,特别是煤电油运等薄弱环节。但是,我们也要十分重视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作用。老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因为有已经建成的一套设施为依托,一般说来,花钱少,速度快,效果好。上海纺织局对所属棉纺厂的细纱机关键部件进行多次改造,已使解放前的老机器“脱胎换骨”,面目一新。经过这样多次改造后的细纱机,它的自动化程度虽然不如国外,每件纱耗用的人工比国外同类产品高一倍,但每个锭子的单产比国外高1/3,耗电比国外省2/3。上海市近两三年陆续改革落后的手工喷漆烘烤技术,大力推广远红外线烘烤技术,仅花措施费250万元,每年可节电1.8亿度,直接经济效益2,000万元。这些情况证明,把折旧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不仅可以提高本企业的生产水平,而且可以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给机械工业增加大批订货,带动其他企业生产发展。
目前,折旧基金被挪用于基本建设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据有关部门调查,1980年企业折旧基金用于基本建设的占80%左右。折旧基金使用不当,使得建设规模控制不住,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难以制止,基本建设周期延长,投资效果大大下降。从个别企业看,可能会使生产有某些增加,但从全局算总账则是得不偿失的。
改进折旧基金的管理
折旧基金长期大量被挪用,除了错误思想影响外,与折旧基金的管理不善有很大的关系。从折旧基金兼具补偿基金和积累基金的性质出发,根据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的经济体制,改进折旧基金的管理,在宏观上应当加强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干预,在微观上应当给企业自主权,调动企业关心固定资产更新的积极性,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一,基本建设投资和固定资产更新应当实行统一计划,分级分口管理。过去,有些同志认为,折旧基金应交给企业自己去管,国家不必干预。由于这种思想的影响,1967年把折旧基金下放,在国民经济计划中,就只有基本建设计划,没有固定资产更新计划。实践证明,要象重视基本建设那样,重视固定资产更新。重大的项目要同抓基本建设一样,按程序办事。
第二,建立企业使用折旧基金的经济责任制。建国以来,国家对折旧基金的管理,经过三次变化。1967年以前,折旧基金全部上交财政,企业所需的更新改造资金由国家财政拨款解决。1967年以后逐步把折旧基金下放给企业使用。1978年以后,实行部分集中、部分下放。由于折旧基金没有明确规定归企业所有,企业对于维护原有固定资产不负经济责任。要添置固定资产,折旧基金不够用,就以种种名义向国家要,小厂由此升中厂,中厂升为大厂。今后,折旧基金应当原则上下放给企业,国家和有关部门不要再集中。要责成企业管好用好折旧基金,负责维护、保持和改进现有固定资产的能力。固定资产能力遭到破坏和削弱,企业领导人要负经济的、行政的以至法律的责任。对于那些资源已经枯竭或者国家限制发展的企业,可以抽走它们的折旧基金。
第三,加强管理,防止挪用。折旧基金被挪用,与管理上没有一个部门抓总有关。现在企业的折旧率由财政部门审定,企业提存后如何使用,财政部门难予管理。由于没有实行严格的专户存储,很多被挪用于基本建设和垫付流动资金。今后,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务院的历次规定,在当地建设银行专户存储,按计划用于更新改造。这是折旧基金不被挪用的重要保证。用银行存放款手段在企业之间调节折旧基金的多余或不足,比较灵活有效。建设银行还可以利用多年积累的管理投资的经验,帮助企业用好折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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