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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马列文论研究会举行第三次学术讨论会 关于创作个性与“自我表现”问题的争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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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13
第5版()
专栏:文艺动态

全国马列文论研究会举行第三次学术讨论会
关于创作个性与“自我表现”问题的争鸣
全国马列文艺论著研究会不久前在安徽黄山举行第三次学术讨论会,集中讨论了艺术规律问题。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探讨了艺术规律的内涵、典型环境与典型人物、真实性与倾向性、文艺批评的标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发展的不平衡等问题。
在讨论创作个性与“自我表现”问题时,与会同志认为:要尊重和发挥创作个性,但不能把创作个性归结为“自我表现”。“自我表现”作为口号是不科学的。
有一种意见认为,如果把“自我表现”理解为表现作家与人民相关的思想感情,就不能简单地否定这个提法。目前提“自我表现”,也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理由是,文艺作品既然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就必然带有主观色彩,没有“我”就没有艺术,没有“自我”,就没有创作个性和艺术风格的多样性。同时要克服创作中的千篇一律,就应当强调作家反映生活的能动性与创造性。
比较多的同志不同意这种意见。他们认为,“自我表现”不同于创作个性。“自我表现”作为一种口号,是要作家从“自我”出发,以“自我”为中心,醉心于表现狭隘的、个人的生活与情感,注重于表现人的潜意识,宣扬那些颓伤的、不健康的情绪。而表现创作个性,是要求作家从生活出发,通过个别去表现生活,反映人生;就是要通过“个别”去反映“一般”;就是要求“我”成为人民群众的一员,正确地认识和反映生活,使作品达到教育和鼓舞人民群众的目的。因此,许多同志认为,“自我表现”是唯心主义的创作思想,应当反对;而表现创作个性是唯物主义的创作思想,应当肯定。
(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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