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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查研究作出统筹安排 青铜峡县义务植树准备早行动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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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16
第2版()
专栏:

通过调查研究作出统筹安排
青铜峡县义务植树准备早行动快
本报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在对义务植树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后,已作出规划部署,为搞好义务植树运动早作准备。
青铜峡县是宁夏四个林业重点建设县之一。1980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决定后,全县林业生产发展较快。1981年造林9千亩,四旁植树200万棵,育苗3千亩,其中社员户育苗300亩。但是,现在全县人均林地还不到半亩,人均有树仅24棵,覆盖率只有2%左右。这同青铜峡县土地肥沃、排灌便利的条件很不相称。因此,在青铜峡搞好全民义务植树,尽快地把林业搞上去,更有重大的意义。为此,县里决定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县的义务植树工作。从去年12月中旬,县人民政府就组成调查组,对全县城乡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植树地段和绿化重点,以及苗木余缺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作出规划设计,及早做好植树准备工作。全县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和今年苗圃可出圃大苗数,经过调查,12个公社(镇)中有8个公社苗木可自给有余,其余4个公社(镇)以及机关、学校、厂矿所缺的苗木,县绿化委员会已统筹安排,在本县林场及余苗社队中调剂解决。为了解决好今后长时期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县绿化委员会要求缺少苗木的社队,在1982年要扩大育苗地,建立苗圃基地,逐步实现苗木自给。要求机关、学校、工厂都要利用一切空闲土地办小苗圃,按人计算,要求每人每年育苗5至10棵,既美化环境,又可节约购买苗木的开支。
目前,青铜峡县正一面抓紧制订有关义务植树的林权、管护、评比奖罚、技术指导等具体规定和措施,一面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大力向城乡人民宣传开展义务植树、绿化祖国的伟大意义。并决定由绿化委员会向全县应承担植树义务的户或集体户发出通知单,讲明应承担的人数、棵数、植树地点以及奖罚规定等,使义务植树的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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