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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药物中毒性耳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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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19
第3版()
专栏:卫生与健康

严防药物中毒性耳聋
药物中毒性耳聋是应用耳毒性药物引起的。由于患者不懂得这方面的知识,指名要求应用耳毒性抗菌素,医生对耳毒性抗菌素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往往迁就患者,致使本来应该避免的耳中毒事例不断发生。据调查,在聋哑学校中,因药物中毒致聋者,在五十年代不足3%,而到七十年代,这一比例已增至28~35%。
常见的耳毒性抗菌素有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新生霉素等。
耳毒性抗菌素的耳毒作用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它们是:
1.中毒性耳聋的发生与个体易感性关系密切,它有明显的家族性,即同一家族中,往往有多人因应用耳毒性抗菌素致聋。对于易感的个体,往往注射几针就可致聋。
2、耳毒性抗菌素对听觉系统的损害大多比较严重,而且一旦发生,很难治愈。有的即使停了药,听力障碍仍继续发展。
3、有些耳毒性抗菌素还可通过胎盘,由母体传至胎儿,造成先天性聋哑。
4、耳毒性药物所致的耳聋是渐进的,往往在发生明显的耳毒症状时,原发病早已痊愈。因此,患者和医务人员都不易从中汲取教训,病情也容易被耽误。
为了防止耳毒性药物中毒,首先要严格限制耳毒性药物的临床应用,除败血症等严重抢救病例和不能应用其他药物代替的情况外,尽量不用耳毒性抗菌素。上呼吸道感染不是应用耳毒性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新霉素口服虽然吸收量不大,也要避免长期或过多服用。耳毒性抗菌素溶液滴耳也可造成听力障碍,特别是在急性中耳炎时,中耳粘膜充血,容易吸收药物造成中毒,更应避免。链霉素和卡那霉素主要适用于有选择的结核病例;双氢链霉素因耳毒作用强,应避免使用。其次,药厂生产的耳毒性药物应在包装和说明书中用显著的字样注明,并严格规定适应症。医学院校要加强对耳毒性药物毒性作用的教育;报刊电台要宣传耳毒性药物的危害性,以提高警惕。
(中华医学会全国耳鼻咽喉科学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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