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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匪企图盗窃我存香港仓库物资 我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此项物资应由我政府接管,绝不许盗窃破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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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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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残匪企图盗窃我存香港仓库物资
我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此项物资应由我政府接管,绝不许盗窃破坏
【新华社十四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本日发表谈话说:战犯宋子文窃踞广东省政府时,曾令广东省银行以人民血汗向加拿大购买军火一批,该项物资现存香港青洲仓库,香港广东省银行以货主资格按日缴纳仓租。人民政府已令该行负责保管,听候接收。顷据确息:台湾残匪近令郑匪介民在港秘密活动,企图盗窃这批军火。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正在密切注视这一阴谋活动。此项物资为中国人民财产,应由中国人民政府接管,绝不允许有任何盗窃、转移、破坏或纵容盗窃、转移、破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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