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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标准 改进办法 落实政策 各地农村认真做好烈军属优待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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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22
第3版()
专栏:

提高标准 改进办法 落实政策
各地农村认真做好烈军属优待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王庆山、记者贾昭全报道:去年,全国各地农村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进一步落实党和政府对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和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据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统计,共优待劳动工分31.8亿分、现金3,545万元、粮食8,008万斤,优待额比1980年增加30%左右。
去年,各地党和政府根据党中央关于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中,对烈军属等优抚对象要采取妥善的优待办法的指示,许多省、市、自治区纷纷派出工作组,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山东省专门成立了优抚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三次发文,要求各地加强优抚工作。湖北省对优待工作进行了大检查,仅黄冈地区就抽调24,569人,组成839个工作组,深入27,183个生产队,走访了49,010户优抚对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川、陕西和辽宁等省部分地区发生水灾后,当地政府规定:发放救济款物,要优先照顾受灾的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安徽省农村社队在年终分配时,普遍召开了优待兑现大会,落实优待政策。
在优待工作中,各地农村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
改进优待办法。一是把优待和征兵结合起来。在新兵入伍时,便把优待标准和优待方式定下来,通知本人、家属和部队,改变了以往“春评、夏查、秋兑现”的做法。二是把优待和退伍安置结合起来。根据军属家庭的生活情况,征得军属的同意,把部分和全部优待款存入信用社或银行,待战士服役期满回乡后一次兑现给本人,用以安排生产、生活,解决住房和结婚成家等问题。
扩大优待面。随着生产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和按劳分配原则的进一步落实,去年全国大部分县对义务兵家属实行了普遍优待。在这些地方,军属优待面一般扩大了20—30%。
提高优待标准。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农民的生活逐步改善。水涨船高。许多地方相应地提高了对烈军属等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保证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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