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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不要以耍龙灯为名要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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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23
第5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春节期间不要以耍龙灯为名要钱
我1981年春节回乡度假,看到几十起白天耍龙灯、晚上舞狮子的。其中80%不是真的贺春节,而是要钱。如芙蓉公社联盟大队耍龙灯的,看到哪个村子建了新屋、生了男孩或有新婚户,就挨门挨户放爆竹报讯,表示“道贺”,然后要求回钱。给的钱少了还要“加升”,不给钱就不走。我队梁贵求的3间房子本来是1977年建的,象新建的一样,耍龙灯的还闹着要钱。他们每到一个村子就向生产队要钱。队上放爆竹、送香烟还不够,硬是耍点武术要30元钱。红星大队组织十多个大小人员,一点玩艺也没有,一个春节走了好多村子,弄到1,000多元。这么一搞,有的在春节里花去“贺钱”80多元,致使建屋的、生孩子的、结婚的,把门户上贴的红对联统统洗掉;还有的看见耍龙灯的来了,立即锁门躲避。
1982年春节就要到了。建议各社、队的领导教育有关出外耍龙灯的人,坚决制止这种要钱的现象。
湖南涟源县兰田粮站 李叙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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