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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带危险品乘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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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23
第5版()
专栏:

不能带危险品乘车
乘火车携带鞭炮、炸药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对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是一种威胁;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可是仍然有人为了个人私利,虚报品名托运和私自携带危险品乘车。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六日,河北省定县北庞村申喜生及其子申广辉,携带四十厘米长的炮捻二千根、炮药一百多公斤,到外地制做鞭炮出售,上火车前被保定火车站查出。上个月的七日,石家庄火车站就查出八名旅客带有雷管、炸药、炮药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近来,上述情况更趋严重。我们呼吁:请各县、社、大队和生产队对社员加强教育;各使用雷管、炸药等危险品单位,要严格管理,不要再让这些物品流落到个人手中,从根本上杜绝偷拿私带危险品。摔炮、拉炮、砸炮危险性最大,是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危险品,各有关部门和市场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加强管理。希望广大旅客热情支持和协助客运人员检查危险品,共同保证绝对安全。
石家庄火车站 王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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