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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乡村人民代表会整顿干部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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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16
第3版()
专栏:

  经过乡村人民代表会整顿干部作风
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参事室
我们一个工作组于本年五月底到察哈尔阳高县第十区(半老区)帮助地方干部进行了一个半月的乡村民主建政工作,从全区已建立起代表会的三十六个村的情形来看,各村代表会上,主要讨论解决的问题,一般是属于组织生产及解决度荒困难等迫切的问题;但同时也遇到另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即干部作风和干群关系问题。人民对于干部作风颇有意见,要求解决。因此通过代表会,整顿干部作风,也成为这些村代表会重要内容之一。事实证明,经过代表会,整顿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改善干群关系,乃是有效办法之一。现将进行情况和我们的一些体验介绍于下:
(一)经过了解,全区三十七村的干部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种是本质上好,作风也好,与群众有密切联系,深得群众拥护的,但为数较少。一种是本质上还好,一方面与群众有相当联系,工作也有成绩;另方面在执行工作中犯有某些强迫命令的毛病,作风不正。群众基本上拥护,但对某些毛病要求他们纠正。这部分人,数量很大。另一种是严重的强迫命令,为非作歹,深为群众所不满。这类干部为数虽少,但影响很坏,群众坚决要求撤换或予处分。一般说来强迫命令是村干部中极需纠正的主要毛病。
一、强迫命令作风在领导生产中很普遍。如有些村为追求浸种数字达到百分之百(上级布置的),即实行强迫浸种,并派民兵在村口站岗检查,不浸不让种。有些村在秋耕和春翻地中,为突击耕地,一律禁止车马出村,连经商车马也不准外出,群众说:“养牲口也养下不是啦”。甚至有一老汉耕疲乏了,放牛暂息,被县公安干部田某指为怠耕,把老汉绑起,还罚他家给村干部耕地。
二、滥扣滥罚的情形也很多:如某村因一看田队员来队稍晚,即捆押地窖,并罚土布二匹。有几个村因上民校妇女不会唱歌,每人罚谷半升。发土地证时,因嫌某人要求丈量土地三次,即罚布七匹。取缔会道门中,有些村强迫道徒吃肉啃骨头,并有的被绑起硬灌狗肉汤,至今一见干部进村就跑。田家寨中队长嫌其寡婶要带产改嫁,不仅不给她土地证,且被绑送小区。
三、贪污浪费也严重存在。阳高十区共三十七村,即有二十个村庄的部分干部有贪污情事,还有几村是集体贪污,金家庄支书包生贪污达四十余石谷,王千户岭旧粮秣员贪污约二十余石谷。张官屯村干把齐工粮四石多吃了酒肉。贺塔村买锣鼓、剧幕和演戏,吃喝了村中卖树款三石多粮。群众对于这些极为不满,切盼能早日撤换他们。金家庄村的群众并把包生捉起送区,要求惩办他。
(二)经过代表会,处理这些问题:
有上述情形的村庄,群众的迫切要求是批评某些干部,检查村中工作及财粮收支;或撤换和惩办坏干部,另选村政府。我们就根据政府的政策法令和群众要求,经过代表会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村政府向代表会报告工作,展开批评: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认为由村干部向代表会报告工作,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教育干部改造作风改善干群关系的最好方法。因此我们在了解情况掌握材料后,即对村干部进行说服动员,根据每一事实,帮助分析情况,弄清是非,肯定其成绩优点,批判其缺点错误,并弄明那些是上级或自己该负的责任,使他们自觉的向群众报告工作,解答质问,进行自我检讨。这样做了之后,群众也提出若干批评意见,吐出了他们长期积压在心头的不满,于是隔阂消除,团结增强。村干部经此民主教育,认识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也能开始改正。这样就使得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起来。至干部较好的村,因民主生活不足,做事往往不和大家商量,事后也不向群众交代,群众也是有某些怀疑或误会的。因此,在此种村庄由村干部向代表会报告与检讨工作,亦属必要。这样作了之后,可以化除群众的疑惑,揭露和孤立坏分子,更提高群众对干部的信赖。如鞍马沟村长积极正派,因对坏分子抓得紧,惹起不满,在建立代表会时,坏分子对村长共提了十四条意见,但无一正确,群众当场驳斥了这些意见,认清了是非好坏,对村长更加拥护,即是例证。
二、重要问题必须通过代表会讨论解决:
由于群众厌恶强迫命令和贪污浪费,他们要求有事大家商量,要求明了村中工作情形,要求财粮收支公开。这是正当而合理的要求。阳高十区已有一些村庄经过民主建政工作树立起一些民主制度:有大事和重要问题,均召开代表会讨论决议报区批准后执行;村政府的工作和财粮收支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向代表会做报告。至于较小的问题即由村政府委员会商量办理,日常事情(派饭、派代耕工等)由村政府各部门分头去做。事实证明这是很必要的,这样既可防止少数干部包办把持,有助于克服强迫命令;且可把村中工作和干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减少犯错误的可能。并且工作由大家来作顺利得多,避免了少数干部的忙乱。现在有一些村庄已学会运用代表会解决问题,如董家庄为处理卖树款,曾三次开代表会商量,意见不一致,争论很热烈,终于获得适当解决。但也有一些村不通过代表会处理重要问题,如桥头村分配一千斤救济粮,仍是由支书和村干部简单分配,致群众认为不公,很不满意,代表也说“我们还代表个什么呀”。
三、由代表会讨论处理贪污失职的干部:
过去干部犯了错误,往往是只由上级简单撤换了事,既不向群众交待,也未对干部进行教育。因此易于发生干部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群众负责的偏差。此次我们为使代表会成为名符其实的人民行使政权的机关,即将这些问题请代表会处理。凡贪污有据者,由代表会讨论适当处理,并令公开向大家承认错误,群众仍不予信任时,即由代表会做出决议,经区批准,予以撤换。个别违法情节严重为群众深所不满的,报区送县处理。这样做时,事前须详细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并应在讨论中,结合宣传政策法令,帮助大家划清是非界限,使政策法令为群众所掌握。事实证明,人民经过代表会行使政权,撤换错误严重的干部,远较单纯地自上而下的撤换,更有积极的教育意义。经过这样做,群众的主人翁思想也大为提高。
四、选举村干部,健全村政府的组织:
群众对强迫命令,作风恶劣或贪污失职的干部,往往是不予信任而要求部分改选或全部另选的。至村政权为个别坏分子掌握的村,群众更迫切要求改选。在此种情形下,应即按照群众意见由代表会部分改选或另选。改选结果,曾鲜明地表现出:凡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的好干部必然连选连任,票极集中;个别毛病大的干部及坏分子,也必然要被选掉,这对村干部是一番很好的鉴定和教育。经过改选的村庄群众反映:“一楂比一楂强(指土改前后),这一楂更强,只要好好干,没人换他们”。这说明了群众对新选干部的满意及新选干部和群众联系的密切;也说明了由代表会选举村政府的必要。
五、结合代表会,整顿党的基层组织:
有些村庄中共支部的某些党员,违反政策,作风恶劣,为群众所不满,障碍着党与群众的联系,也须要结合代表会,在支部中加以整顿。如金家庄支书包生贪污不法,为群众所痛恨,此次经过代表会查明事实,由上级党委将其开除党籍,并由区政府送县法办,群众反映很好。又如滴滴水支部集体贪污,影响很坏,支部在群众监督与批评之下,退出贪污款物,支书并向代表会公开检讨认错,表示决心改正,并保证今后在各种工作中起模范作用,群众很满意,挽回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有的支部,因书记毛病大,在整顿支部中也进行了改选,有的并把群众揭发出的缺点错误和个别党员的违法事实,在支部内进行了讨论,教育意义很大。我们认为这是必要的,只有党的组织健全了,才能更好的领导政权。
(三)几点体会:
一、经过向代表会报告工作,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整顿干部思想作风,是很有效的方法之一,对干部和群众都是一个良好的自我教育。但这样做,首先须要调查研究,掌握材料,才能有力地说明命令主义对工作的危害,教育干部自觉地承认错误,进行检讨。其次,由于有些农村民主生活不足,开始时群众往往不敢大胆讲话,因此领导上须要放手发动群众,坚决给群众撑腰,深入说服动员,打破其思想顾虑,才敢于以主人翁姿态,提出批评;另方面,当群众发动起来之后,领导上须要很好的掌握,防止极端民主,和宗派报复。在对待贪污问题上,要查清事实,认真处理;但也要教育群众适可而止,不可硬算老账,形成“清算”;也不可动辄送法院。同时还要警惕流氓坏分子的捣乱破坏,应随时揭露孤立他们。
二、农村民主建政的内容,除开好代表会解决群众当前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外,还应有条件地逐步选举政府。特别在村级,更应如此,因为村代表会与村政府的一致性,表现得更明显些。事实证明:这样做,既合于群众要求,又能通过改选,健全村政府的组织;并因直接行使政权,还能进一步启发群众的主人翁自觉。因此,我们目前进行民主建政工作,虽然主要是开好各界代表会议,但也应视条件的发展,逐步扩大其权力,实行选举政府,不能认为召开各界代表会,就一律不选举政府。
三、在农村进行民主建政工作,还应把各种民主制度(如重要问题定要经过代表会讨论,定期召开代表会及村政府委员会,村政府定期向代表会报告工作,实行财粮收支公开等)帮助建立起来,以巩固民主建政的成果,进一步建设与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村政权。
四、执行工作中的命令主义是和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分不开的。此次由于村代表会的揭发,使得区领导上知道了许多长期所不知道的问题,因而大吃一惊,深感问题之严重性,认识到如再不认真检讨整顿,将给工作招致更大损失。这样就教育了领导,推动了他们进行自我检讨,把自下而上的批评和自上而下的检查结合起来,将大有助于改进领导作风。如十区区书在区代表会上检讨领导时说:“我们对村干部使用多,教育少,且有迁就思想,发现些毛病,亦未及时认真处理,做工作多在少数村干部中打圈子,未能深入群众,致有时被个别坏干部所蒙蔽,还认为他们好,今后要学习运用代表会这一组织形式和基本方法联系群众,推行工作。”的确,只要领导上克服了官僚主义,那么执行中的命令主义也就易于克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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