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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一刹保护不正之风的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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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29
第5版()
专栏:思想评论

刹一刹保护不正之风的不正之风
张黎洲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许多令人欢欣鼓舞的新事接踵而来。其中之一,就是党中央、中央纪委进一步大抓端正党风,并提出了使党风在今年有个决定性好转的目标。党风问题抓了几年了,在新的一年里,人们从这种新的势头看到了新的希望,坚信这方面也必将出现“一年更比一年好,定叫今年胜去年”的喜人局面。
能不能使党风在今年有个决定性的好转,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在同不正之风斗争中存在着的涣散软弱状态是不是得到比较大的改变。这是年初中纪委召开的座谈会上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这个问题确实提得好,抓得准。当前,为什么纠正不正之风还那么困难?为什么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应当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症结之一在于:不正之风保护着不正之风。
这大体上有两类情况:一类是在不正之风面前表现得软弱无力。比如,不少同志对不正之风讲得严重,斗得不力,常常是“敢怒而不敢斗”。有人把这种态度概括为“三不”:缺乏勇气,不敢斗争;明哲保身,不想斗争;彼此彼此,不愿斗争。这些同志主观上不见得是想去保护不正之风,但在客观上却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另一类则是出于种种原因对不正之风有意加以纵容和庇护。当有的干部违法乱纪行将处理的时候,往往就有个别领导人或明或暗地出来替他说人情,帮他下台阶,对纪检部门施加压力,致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然,他们这样做的时候手法是多种多样的,“理由”也是冠冕堂皇的。比如,借口“错误难免”,为其开脱,这是一种;强调“下不为例”,姑息纵容,这也是一种;来个“领导承担责任”的高姿态,把问题掩盖下来,把责任包揽下来,结果任何人都不承担任何政治、经济、法律责任,这又是一种。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显然,无论哪一类情况,都是同健全党内生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的要求大相径庭的;但后一类情况,往往出现在一些担负领导责任的同志身上,已经成为纠正不正之风的一种有形无形的阻力,对某些严重的不正之风不同程度地起着实际的保护作用,因而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下决心刹一刹保护不正之风的不正之风,特别是严肃查处那些有意利用职权姑息、纵容、庇护严重不正之风的行为,这对于有效地刹住不正之风,增强人们同不正之风斗争的信心,是至关紧要的。勿庸讳言,党内外都有一些人对端正我们的党风信心不那么足,这当然要进行教育。但究竟为什么信心不足呢?除了他们个人认识上的原因以外,不少同志是因为看到某些重“关系”轻法律的“官官相护”现象而影响了信心。对这些同志,我们只能劝说他们不要这样想,却很难指责他们的想法完全没有根据。的确,一切有意保护不正之风的不正之风,其恶劣影响和消蚀作用决不可低估。第一,对那些肆无忌惮搞不正之风的人来说,它是直接的公然的支持,使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第二,对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同志来说,它是泼冷水,使他们的积极性受到挫伤;第三,对贯彻执行我们党三令五申的党规、党法、党纪来说,它起了干扰、抵制、破坏的作用,使健全党法、严明党纪、搞好党风都变得更为困难。在法律上,谁要教唆犯罪、庇护罪犯,那是要吃官司的;在执行党纪上,假如对那些有意姑息、纵容、庇护不正之风的行为,听之任之,不予制裁,那怎能不损害党纪的严肃性,不影响一些同志的信心呢?因此,对不正之风不能容情,对有意保护不正之风的不正之风同样不能容情。为了使今年的党风有决定性的好转,我们有必要来个“双管齐下”:既依靠全党的斗争,继续去刹住形形色色的不正之风;又动员全党重视同保护不正之风的不正之风作斗争,刹一刹这方面的不正之风。这样,有了后者作为前者的前提和保证,人们抵制不正之风的勇气和信心定将大大增强,全党对不正之风的斗争也势必更加顺利和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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