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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利向党报反映工作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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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16
第3版()
专栏:

  我有权利向党报反映工作情况
京市总工会
二区办事处 马克强来信
编者按:八月二十八日,我们接到马克强同志批评北京市总工会第二区办事处工作的信,我们即于八月三十日将原件转送市总工会。
九月八日,我们又接到马克强同志的信,说他因前次将批评信投给本报而受到市总工会组织部干部科长郑克风同志的批评。现将马克强同志的两次来信发表于后。
马克强同志对市总工会第二区办事处的意见编辑同志:
一年来北京市总工会第二区办事处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还有一些问题,阻碍着工作的开展。现在,我简单扼要的告诉你们,希望你们帮助解决。
工作方面,二区办事处可以说没有很好的检查过自己的工作,也没有向大家报告本单位的工作。开会很多,但不解决问题。对团支部的活动的指示,拖了一个多月还没作出来。某些组的总结往往晚交十天。三日工作书面简报也不交。在产业组,没有一个厂子可以搞生产竞赛的。用手工业的方式处理问题,拖拖拉拉,如登记失业工人时一天才登记十余人,但用了六个干部。
学习方面也表现松散的现象。早晨,大家只学习一个钟头就散了。工会法到今天还没学完。纪律不严,有的同志往往迟到,但没人去督促;有的同志竟随便外宿。
干部的工作情绪多很不好,大家等着整干。有的同志闹情绪,因此,真正能下去工作的同志很少。工作也就推不动了。
希望把以上这些情况转告我区区委或总工会,以便快些解决问题。
马克强
(马克强同志的原信,我们已经转给市总工会处理。这封信是我们请马同志根据前信原意重写的——编者)
马克强同志二次来信编辑同志:
前些日子我向党报反映了北京市总工会第二区办事处的一些工作缺点,并希望你们转给有关部门快点解决这个问题,不叫工作受到损失。
今天北京市总工会组织部干部科长郑克风同志把我叫去了。在他那里我看见了你们转去的信。我对他谈了关于办事处的最近情况以后,他说:“关于二区办事处内部的事,总工会正要设法解决,你应该按组织系统提意见,不应该往报上投稿子;倘有什么意见,找萧明同志谈也可以”(大意)。当时我心里想:我自己既是一个团员,本身有缺点就应该检讨。但我给党报写稿的目的,是为了快一点解决问题,改进本单位的工作。
在我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和七月十八日人民日报人民信箱“共产党员向党报提出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是否合于组织纪律”二文件以后,认识我向党报反映情况是忠于革命事业的,并且我是在上级党、团、和行政知道了以后才向党报反映情况的。我觉得我没有作错。
因此,我认为市总工会郑同志把我叫去批评的行为,是与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的精神不相符合的,显然这是压制读者向党报反映情况的行为。
马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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