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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总政总后通知全军开展义务植树运动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多植树造好林 在三、五年内做到营区按基地面积计算,每十五平方米左右要有一棵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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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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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总参总政总后通知全军开展义务植树运动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多植树造好林
在三、五年内做到营区按基地面积计算,每十五平方米左右要有一棵树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全军认真贯彻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多植树,造好林,为完成绿化祖国的历史任务而努力奋斗。
通知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是绿化祖国,治理山河,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必将对美化祖国,激发人民的爱国热忱,促进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起重大的推动作用。全军要认真学习,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要根据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精神,结合部队的任务,拟制或修订营区绿化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在三、五年内做到营区按基地面积计算,每15平方米左右要有一棵成活树;面积大、空地多、条件好的单位,人均成活树要达到20株以上。
通知说,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必须大抓育苗,办好苗圃,培育良种壮苗,逐步实现树苗自给。每年“植树节”前后或适宜植树的季节,要组织驻在营区有劳动能力的干部、战士、职工、家属,每人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它绿化任务,要讲究实效,包栽、包活、包管,要加强对营区林木的管理、抚育,确保林木正常生长。采伐更新营区林木,必须按规定经过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随意砍伐,更不准破坏。
全军要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植树造林活动。对当地绿化委员会每年分配给军队的支援地方植树绿化任务,要妥善安排,按规定完成。地方划给军队经营的成片林地,要组织专人抚育管理,保证成林、成材。
通知要求,军以上单位和造林任务重的单位要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负责本单位营区绿化和参加地方义务植树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级绿化委员会每年要对参加义务植树的情况组织一次检查,成绩优异的应给予表扬、奖励,成绩不好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做到赏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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