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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怎样方便农民出售肥猪——与刘恩第同志商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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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04
第2版()
专栏:

也谈怎样方便农民出售肥猪
——与刘恩第同志商榷
1981年12月19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刊登刘恩第同志《怎样方便农民出售肥猪?》一文。文章就辽宁卖猪难问题,有批评,有建议,字里行间洋溢着对人民事业负责的热情。然而,我认为文章所提的有些问题值得讨论。
其一,食品收购站收购生猪同供销社代购时相比是“点少”、“腿短”吗?回答是否定的。以建平县为例:由供销社代购生猪时,全县是由32个中心社的生猪收购组收购,分销店不管,这样,全县收购点是32个。由食品收购站收购生猪以后,全县32个公社各有一个收购站,再加上在一些比较大的公社增设的收购点,共有收购站、点40个。可见,食品收购站的“点”不算少,“腿”也无所谓短。
其二,卖猪难的原因是收购门头、收购渠道少吗?应该承认,近年来,生猪生产发展了,而食品商业部门的业务条件(冷藏、运输、屠宰等)却未相应地得到改善。一到生猪收购旺季(一般地说来是7、8、9月份),就会出现宰不了、冻不了、储不下,销不出的困难情况。为了实现生猪及时屠宰,防止圈存积压导致掉膘减重,在尽量扩大生猪收购、满足农民交售要求的同时,每次收购生猪就不得不有个限度,也不得不约定一个日期。建平县1972年以前每年只收二、三万头猪,而1980年收购生猪95,300头。在旺季出现卖猪难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冷库小(冷库容量200吨,结冻能力15吨)。这说明,卖猪难是由食品商业部门的业务条件和产销矛盾决定的。可见,增加生猪收购门头、收购渠道不能解决卖猪难问题。
其三,建立食品收购站和供销社并存不并购的体制行吗?根据上面分析的结果,既然增加收购门头、收购渠道不能解决卖猪难的问题,那么,建立食品收购站和供销社并存不并购的体制也是不必要的。况且,生猪是鲜活商品,经营特点是一个“快”字,经营过程中不宜转手过多。
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卖猪难的问题,必须在巩固和发展食品收购站直接经营体制,改进经营方式和经营作风的同时,大力改善食品部门的条件,尤其要抓紧冷库的建设,再不能干“有钱送葬,没钱看病”的事了!
辽宁省建平县食品公司 刘甫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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