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阅读
  • 0回复

坚决贯彻农村人口政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05
第5版()
专栏:

坚决贯彻农村人口政策
徐雪寒
1980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人民,由党员团员带头,积极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争取本世纪末我国人口不超过十二亿。赵紫阳同志最近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报告中,重申这一决策,要求“全国上下为着人民的利益,民族的前途”,坚持不懈地予以贯彻。目前,控制人口的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紫阳同志这一宣告是十分必要的。
当前我国人口有失控危险
我国自1971年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34%逐年下降到1979年的1.17%;但是到了1980年发生逆转,回升到1.20%。去年还持续回升。为什么出现逆转?首先是人口增长率经过九年连续下降,又面临着第三次生育高潮,争取继续下降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其次,新《婚姻法》降低了实际控制的婚龄,提前了二个到四个年龄组,早婚必然早育,已为城乡各地调查报告所证实。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但同时带来了对计划生育的冲击,尤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大包干)这种责任制带来的冲击最大。有些农民说什么“种自己的地,吃自己的粮,多生孩子自己养”,颇有生育自由化的味道。许多地方,领导上对计划生育放松不管,计划生育工作大大削弱了。
10亿人口,8亿农民。农村人口出生率本来就大大高于城市,农村控制人口工作本来就远为困难,如果现在掀起的生育自由化的苗头不能及时制止,则全国人口控制计划必将归于失败。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地区同样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但由于党的领导强,态度坚定,办法对头,措施及时,结果就大不一样。如江苏如东县、太仓县、安徽滁县、河北武邑县、山东陵县,等等,实行生产责任制之后,生产上去了,生育率下来了,形势真正大好。可见事在人为。
加深对现行人口政策的认识
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盲目发展人口的结果,我国今天的人口已严重过剩。预计今后十年,每年会有两千万人要求就业。我们没有足够的生产资料来装备如此庞大的新增劳动力。应该肯定,由于人口过多,已经严重地拖了四个现代化的后腿。今后十年,每年进入婚龄育龄的青年达一千万对,如不严格控制生育,进入二十一世纪时,今天因人口过多而阻碍经济发展的困难局面,还将继续拖延下去。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当多的农业人口逐步转化为工业人口,要求实现农业工业化。目前八亿人口搞农业,在人均一亩多土地上劳动,还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劳动力过剩,劳动生产率低得出奇,这是农村贫困落后的根本原因,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基础的根本薄弱点。必须说服农民严格控制人口,使农村人口在数量上逐渐与农业经济发展相适应,在质量上逐渐与科学种田、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奠定基础。
一些专家根据我国今后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根据食物、营养、土地、水、矿藏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条件,通过现代化的计算工具,进行综合研究,认为我国适度人口或优化人口,应在6亿到8亿之间。从长远看,我国人口发展必须逐步进入零度增长,然后走向负增长,经过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优化人口的目标。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当然不是完美无缺的办法,但它是为了扭转我国人口恶性发展,逐渐走向优化人口的目标,在一个时期内唯一可行的非常办法。
在当前农村客观条件下,农民还不会自觉控制生育,计划生育工作还很艰难。在这样情况下,有些同志以为允许农民生两个孩子,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就可轻而易举地实行。其实,这是昧于实际的想法。他们还认为生两个孩子就是人口简单再生产,殊不知人的平均寿命在延长,允许农民生二胎,对全国人口而言,决不是简单再生产,而是扩大再生产。粗粗计算,本世纪末,人口总数甚至可以增加到13亿,这决不是我国所能承受得了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没有任何灵活性。本来,党和政府规定的政策是积极提倡生一个,适当限制(照顾)生二个,坚决杜绝生三个,在本世纪末人口不超过12亿。目前各地对于照顾生第二胎,都有具体规定。可能有的地方掌握上偏紧了一些。许多人口学者主张,对生第二个孩子,可适当放宽照顾范围。我认为如果适当照顾生第二胎,把生育率放宽到1.5人左右,经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各种有效措施,绝大多数农民是可以接受的,农村计划生育就好做多了。在适当照顾生第二胎的情况下,严格杜绝多胎是会取得群众拥护的。
人口政策既定之后,其他政策应适当配合,不要互相打架。如1980年颁行的《婚姻法》,不管大多数地方基本上已经做到男24(或25)岁、女22(或23)岁的晚婚婚龄,而把法定婚龄提早二个到四个年龄组,使城乡出现早婚早育高潮,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不利局面。我以为在适当时机,对此还是可以考虑修正,以利晚婚晚育的推行。又如农村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本来是大好事;但有些地方,单纯按人头包田地,以致违反计划生育生多胎的人家得利,遵守计划生育少生子女的人家吃亏。如果在包产包干到户时的分地数量和包产产量上,适当鼓励服从计划生育的少生子女的户,对超计划生育的多子女户则给予应有的限制,那就不致冲击计划生育工作了。我认为,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
坚决把农村人口生育降下来
现在亟须在农村进行一次人口政策不变的普遍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使犹豫观望者清醒起来,赞助政府政策的人就会更加坚定。我们需要利用多种形式来经常对全国人民进行晚婚、晚育、少生、生好的通俗的和科学的宣传教育。现在这方面颇感冷冷清清。
中央和省的机构可以适当精减,但急需加强计划生育第一线的两个队伍:一是加强县、公社、生产队的做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队伍;二是建立起一支过硬的节育技术干部队伍。目前,这方面的情况很难令人满意。
在新形势冲击下,有些县和公社对计划生育工作之所以能够做出优异成绩,大致是采取生产生育一齐抓、两个头一齐带的方法。前者是领导上一手抓生产责任制,一手抓生育责任制,两种指标一齐下,两种合同(生产、生育)一起包,评比奖惩,同时落实。后者是指县级机关带头落实计划生育,干部、党团员带头只生一个。身教胜于言教,从而推动下级和党外群众层层人人落实计划指标。
农村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后,计划生育的环境条件已远为复杂,非有中央颁行的成文的有关法律,不足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宪法既已确认计划生育的任务,据以制定单行法规,实是理所当然。
逐步增加人口投资
尽管我国财政困难,仍应高瞻远瞩,逐步增加人口投资。我们要善于汲取历史教训。五十年代与六十年代人口生育放任自流,表面上国家财政无直接负担,实质上每培育一个人到15岁,城乡平均国家须支出一千来元(不包括进大学费用)。粗算一下,我国至少多养了两亿人,国家为此就多支付二千来亿元。并且,多余的劳动力,在城市还要国家支付工资,通过铁饭碗硬性安排就业,大大影响技术进步,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生产率极低,粮食等农产品商品率很低,农产品价值高,国家要在这方面予以大量补贴。国家如要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能够适应实现四化的要求,如要在农业方面培养财源,都必须严格控制人口,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为此,现在就应当逐步增加人口投资,一以支持农村控制人口,一以支持农村推行普及基础教育。目前30岁以下男女青年中,有成亿人是文盲半文盲。如不普及农村基础教育,什么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自觉控制生育,乃至科学种田,等等,都会成为一句空话。
八十年代是控制人口工作最困难也是成败所系的十年;这十年工作搞得好,进入九十年代就会容易多了。我们的人口政策和战略目标是合乎科学的,人民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方式方法对头,坚持下去就是胜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