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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议会通过法令严厉制裁贪污受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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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05
第6版()
专栏:

菲议会通过法令严厉制裁贪污受贿
新华社马尼拉2月4日电 菲律宾临时国民议会昨天最终通过了一项更加严厉地制裁贪污受贿的法令,以反对贿赂和贪污行为。
这项法令规定,任何公职人员,只要根据确凿的事实对他提出刑事起诉,在法院尚未判决之前,就将被立即停止公职。这种案件包括过去法律未曾明文规定的受贿以及侵吞政府和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
法令规定,如果公职人员被最终判决有罪,他将丧失享受退休或退职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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