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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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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06
第2版()
专栏:

怎样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
农业部调查组
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是部分调整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和生产关系的重大措施,经过三年的实践,已显示出解放农业生产力的巨大作用。现在人们议论的中心已不是责任制要不要、好不好的问题,而是如何使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更加完善和稳定,更加适应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下面,我们根据最近在福建、江西、湖南三省的调查,提出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加强具体指导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冲破了多年来形成的“左”的框框,各种不同的思想认识、思想顾虑不可避免地反映出来。从各地情况看,主要还是两个误解的问题,即把多种责任制形式误认为只提倡包干到户一种形式,又把包干到户误认为就是“土地还家”、平分集体财产、分田单干。这两种误解,在一部分群众方面表现为要求分光集体财产,不要统一计划指导,不愿交集体提留,不积极完成征购派购任务,甚至哄抢乱占集体财物等;在一部分干部方面表现为顾虑重重,消极观望,或者与群众顶牛,限制群众的正当要求,或者撒手不管,放弃领导等。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加强具体指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既要向群众作解释,更要提高干部的觉悟。干部的思想认识端正了,就可以影响和带动群众正确认识和不断完善生产责任制。
指导群众完善生产责任制,要尊重和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更适合当地情况和更为健全的责任制形式。湖南省醴陵县去年11月份开展了一次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检查验收,抽查了237个大队、410个生产队,找了700多个基层干部座谈,走访了328户社员。检查验收的情况表明,凡是生产责任制搞得好的队,都是领导班子比较强,懂政策,敢管理,干群关系也比较融洽;反之则问题较多。因此,加强具体指导的重点,是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对基层干部的培训。
醴陵县东富公社,发动干部群众讨论了两个问题:一、“双包”后究竟需要不需要干部?二、“双包”后大队、生产队干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经过讨论,大家认识到建立生产责任制,不是不需要干部,而是干部的责任更重了。仅以生产队来说,干部的职责就有十几项之多: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好生产队的土地、资金、固定财产和集体经营项目;落实种植计划,落实农业基本建设规划,组织统一管水抗灾;推广科学种田;负责承包合同的制定与兑现,检查督促承包户的生产,帮助“四缺户”(缺劳力、缺技术、缺资金、缺农具)解决具体困难;督促社员完成国家征购派购任务和集体的提留;做好优抚工作和五保户、困难户的照顾;做好农贷发放和偿还工作;抓好计划生育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社员广开生产门路,解决剩余劳力的出路等。这样一讨论,干部受到鼓舞,社员提高认识,干群之间更加融洽了,并较顺利地议定了干部的补贴人数和标准。大队和生产队领导班子的稳定和加强,就可充分发挥领导职能。
处理好统与包的关系
统与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中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它们互相依存和互相促进,只有逐步达到协调合理,才能使生产责任制不断发展完善。
所谓统,是指某些宜于集体经营管理的生产项目、生产环节以及相应的生产设施,由生产队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组织和管理;所谓包,是指某些适宜分散经营的生产项目、生产活路以及相应的生产资料,承包到组、到劳或到户。统与包的前提是一致的,即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不变,基本核算单位不变,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不变;目的是共同的,即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为国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正确处理统与包的关系,就是要真正做到宜统则统,宜包则包,统得适当,包得合理,把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同社员个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获得最佳经济效果。
当前,在统与包的关系上,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社队处理得不够好,或者统得不适当,或者包得不合理,据湖南省1981年冬对十个地、州、市的统计,实行包干到户的26万多个生产队中,有统一经营项目的占68.3%,能实行统一管理的占14.6%,尚有17.1%的队基本上不搞统一经营。可见,完善生产责任制,要突出抓好这17%左右搞得比较差的队。
各地都把坚持“几统一”作为完善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所谓“几统一”,即:统一生产计划;统一管理和使用大中型农机具;统一管水和组织抗灾;统一搞农业基本建设;统一经营宜于集体经营的工副业和茶、果、林、牧场;统一安排对烈军属、五保户和困难户的照顾。此外,有的地方还统一浸种催芽、防治病虫害等,以保证质量,防止农药中毒事故。统一经营的具体形式,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由群众民主讨论确定。该统而没有统的,应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引导群众逐步地完善起来。对于目前存在的某些错误作法,要逐步加以纠正。湖南浏阳县重点抓了一些社队按土改分田分山、排挤外来户的问题。湘乡县纠正了平分集体财产、不留公共积累、不定上交任务的偏向。不少地方还逐步调整解决了土地分得过碎、牲畜轮户喂养以及包产、包干指标过低等问题。
同发展多种经营相结合
前一个时期,许多地方的领导精力主要放在大田生产责任制的推行方面,当前要着力使农、林、牧、副、渔、工、商各业都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江西宜春地区在落实1982年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生产计划时,先把各业需要的土地、劳力、资金做出安排,然后根据群众意愿和生产实际,建立相适应的生产责任制。准备实行“双包”的社队,为了避免发生按人口平均分田、全部劳力归田的作法,提倡“先专后包”,即先搞专业分工,把多种经营的劳力定下来,搞好专业承包,然后再把大田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搞多种经营的劳力,一般只分人头田,不分责任田)。已实行“双包”的生产队,也抽出一部分劳力搞多种经营,并对已承包的土地作必要的调整。
湖南省华容等县创立了一种适应性更广的责任制形式,全称是“统一经营、专业分工、责任到劳、包干分配”。即以统一经营为前提,兼顾个体经营,做到宜统则统,统包适当;以专业分工为方向,改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鼓励有专长的社员从事林牧副渔工商各业;以责任到劳为立足点,避免完全按人头平分田土,将耕地的30%按人头平分,70%按在队务农的劳动底分分包,完全离田的劳力不分包责任田;以包干分配为核心,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财务不民主,只要完成上交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社员自己的。这种“统、专、包”责任制形式,更能适应农村多种经济项目并存的特点,更能反映一个生产队多种责任制形式存在的状况。它既发挥了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充分调动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建立健全合同制
经济合同是协调经济活动的一种契约,也是为完成某项经济任务而需要履行一定义务与行使一定权利的保证。实行各种承包责任制,就要求把生产队与农户、作业组、专业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合同形式确定下来。
湖南华容县万庾公社月形十队推行合同制的作法是:一、全面签订合同。与社员户签订了水稻“三定”承包、交粮、留粮合同,耕牛和小型农具折价到户、分年收款合同,农业技术推广联产承包合同,上交食油、生猪、鲜蛋合同;与专业户和专业劳力签订了副业交钱记工合同;与在大队企业劳动的社员签订了在场劳动、在场分配、向生产队交积累的合同;与生产队干部签订了固定补贴、岗位责任制合同,做到了有责任制就有合同。二、切实搞好鉴证。签订合同时,邀请大队、公社派干部参加,并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合同双方和负责鉴证的单位各保存合同一份,以便检查监督。三、积极组织兑现。为了彻底解除社员的顾虑,使他们放心地搞生产,生产队采取分段兑现的办法,即每项任务完成,每季作物收获后,及时按合同的规定兑现。如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合同兑现,由双方协商,并经社员大会讨论,征得鉴证单位的同意,对原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
从调查情况看,各地都有相当一部分生产队未签订合同;有的虽有合同,但内容不全,手续不够完备,执行得也不坚决,以致难以兑现,影响了年终分配和来年合同的签订。福建省1981年抓落实生产责任制较早,全省约有三分之二的队签订了合同,已签订合同的队中,仍有三分之一搞得不够好。据湖南省1981年冬对湘潭、常德、衡阳、零陵、怀化等五个地区21万多个生产队的摸底,真正按三兼顾原则签订了1982年责任制合同的只占40.9%。
因此,在完善生产责任制过程中,我们要结合年终决算分配,加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同时抓好合同的兑现,并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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