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阅读
  • 0回复

顾卓新要求根据国家需要和当地实际 搞好合同制加强农业经济计划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08
第1版()
专栏:

顾卓新要求根据国家需要和当地实际
搞好合同制加强农业经济计划性
本报讯 记者孙旭培报道:安徽省委第二书记顾卓新最近在地市委书记会议上说,根据安徽普遍实行联产责任制的情况,加强农业经济的计划性,就要进一步搞好合同制。
顾卓新在阐述这个问题时说:我们的农林牧副渔各业都要实行计划经济,坚持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粮棉油菜烟茶杂的生产,都要依据国家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按比例地安排。从安徽的情况看,在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地方,这种计划经济,主要表现为合同制。这种合同制,就是社队根据国家对农副产品的要求,与农民签订的经济合同,可以说是国家的间接计划。经济合同得到了保证,就能让国家掌握较充分的农副产品,来安排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同时,农民通过履行合同,对集体和国家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使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得到恰当的处理。强调加强计划性与扩大社队自主权并不矛盾。我们实行的是大计划与小自由相结合。合同之内的由国家统购派购,合同之外的允许农民自产自销。
顾卓新要求各地根据今年的国家计划,抓紧做好签订合同的工作。粮食生产要订合同,经济作物、种植业、养殖业也要订合同。不仅生产有合同,销售也要有合同,使粮、油、棉、猪、禽、蛋等的产销都有计划。特别注意把对群众生活影响大,而又不易控制的生猪和蔬菜两项的生产和供销合同订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