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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集体企业需要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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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08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一些集体企业需要整顿
近几年来,为了解决城镇待业青年就业问题,不少街道、单位开办了集体工厂、商店、旅馆等企业,这对增加社会财富,改善市场供应,方便群众,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另一种情况。最近记者在成都市采访了解到,有一些集体企业经营管理混乱,财务制度很不健全,有的甚至被少数人操纵进行非法活动,这必须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及时进行整顿。否则,将会扰乱市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
目前,一些集体企业中有哪些问题呢?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借用、出租、转让银行帐户,倒卖国家物资,非法收取手续费。例如,国家物资总局成都储运公司综合修配厂,是该公司安排待业青年的一个大集体企业,以修车为主,兼营日杂。但仅查他们一九八○年中六个月的收付帐中就发现,代外单位转帐十四笔,倒卖精锡、黄铜、香烟、水泥、沥青、钢材等国家有色金属和计划调拨物资二十一笔,共获非法收入二万二千五百元。
二、招摇撞骗,开空头支票,财务管理混乱。例如,成都市人民南路街道办事处为安置待业青年办起来的仅有十人的小百货商店,其开办费和业务周转金仅一万六千元,每月销货五千元,但该店打着“华夏商行”的大号,几个月就向江浙等省签订进货合同三十份,金额达二十八万元。不久前银行对其调查,发现该店既无商品库存收支帐,又无现金收支帐,商店发票与实物是否验收无人负责,各种报销单据也无人审核签章,不少凭白条报销。经营不到五个月,欠人货款达十六点九万元。
三、少数人操纵企业,打着企业的名义,大搞非法活动,损公肥己。例如,成都西城区综合加工厂,是西城区交通局为了安置职工子女于前年九月成立的,职工二十五人,仅安置待业青年十一人。该厂由厂长王某一手操纵,以综合加工厂的名义,在半年多时间里,就先后三次到兰州有关单位购进废机油三吨,废柴油二十八吨,然后加价转手倒卖,牟利七千一百五十五元,王某等人从中私分三千二百一十五元。此外,该厂工资、奖金也有问题。厂长王某前段时间每月工资一百五十元,去年六月份后调为二百元。从前年九月至去年七月共领工资一千七百五十元,奖金一千零八十元。他还有七个亲属在该厂工作,工资、奖金均较高。例如他姐姐(化验员)每月工资一百二十元,六月份后调为一百五十元;他姐夫(采购员)每月工资六十元,六月份后调为一百五十元,一至六月共领奖金一千零二十元。而十一个待业青年每月工资加奖金平均才三十五元。本报记者 罗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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