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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私提奖 罪犯漏网 福建沿海一些地方规定,可以从没收走私品或投机倒把物资中提取30%价值的奖金,效果不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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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10
第1版()
专栏:记者来信

缉私提奖 罪犯漏网
福建沿海一些地方规定,可以从没收走私品或投机倒把物资中提取30%价值的奖金,效果不好
在福建沿海一些地方,工商部门或有关部门规定:可以从没收走私物品或投机倒把物资中直接提取30%的价值作奖金,奖给缉私和打击投机倒把的人员。
一些实行此规定的地方,助长了一些人“向钱看”的倾向。有的人把缉私和打击投机倒把当成生财之道,甚至为了发财,不顾有关规定,轻易放走罪犯,致使一些本该逮捕法办的重大案犯逍遥法外。因为如果将这些罪犯交政法部门逮捕法办,就要把走私物品或投机倒把物资全部上缴,经办人员不但不能得奖,还要协助办案,整理材料。有些人既想发财,又怕麻烦,所以把一些本应移交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案犯一般审问一下就放走了。
打击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不仅是一场经济斗争,更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对缉私和打击投机倒把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是必要的,但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宜提取太多的奖金。从没收走私品或投机倒把物资中提取30%奖金的规定效果不好,是值得商榷的。
本报记者 张铭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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