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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某些单位整风中 运用自我批评有偏向 市委已指出具体改进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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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18
第3版()
专栏:

  锦州市某些单位整风中
运用自我批评有偏向
市委已指出具体改进办法
【本报讯】辽西中共锦州市委会,在八月下旬检查了全市整风运动,其中有若干单位已抓住当前工作中的关键性的问题,进行检查与总结,工作也开始有了改进。但是另有一些单位,仍存在很多问题,障碍了工作的检查与总结。其中较重要的是在发扬民主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存在以下两种不正确现象:一种是由于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不能带头检讨,因此使一般干部在进行批评时有所顾虑,提问题提远的不提近的,提次要的不提主要的,提已离职的领导干部不提在职的负责干部,总之“看火候”怕“惹火烧身”。另一种是有些领导干部为了使大家提意见,开会时退出会场,仅凭别人的汇报及记录来考虑问题。其次是有的单位,虽然把主要问题检查出来了,但不能分析研究,而是笼统的扣上几个“主义”的大帽子。有的单位满足于初步检查的成绩,问题刚检查出来,就急于订制度、拟条文,放松了继续检查分析研究。甚至还有个别单位,还在作个人检查而不检查工作。
锦州市委为了克服以上偏向,指示各单位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各单位负责干部,必须首先提出工作中的关键性的问题,发动大家讨论,并归纳这些意见。然后按部门进行检查与总结。(二)正确地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个别骄傲自满、不虚心听取下面意见,或对整风采取应付态度的负责干部,应进行必要的批评。另一方面,对于一些不检讨自己、把一切错误归诸于主要负责干部的领导干部,应迅速教育纠正。在检查中,对大家所提的意见,应虚心考虑与归纳。对与整风重点有关的意见,还应在群众面前进行检讨,以引导大家向重点方面提意见。对于一些与事实不符的意见,可以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三)采取内外结合的方法,召集有关部门干部,人民代表及一些非党群众开座谈会,或深入群众搜集对工作的意见与批评。政府部门已在这方面取得成功的经验。但不能忽视与放松了自上而下的检查与总结。(四)在检查工作中,同时要研究与定出改进的办法,以达到边整边改的目的。但是对于问题尚未集中,也未分析研究,找出原因,就急于定出改进办法或等待上级给想办法的偏向,亦须注意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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