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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的职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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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12
第3版()
专栏:思想论坛

应尽的职责
兆全
关心群众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政部门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各种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千方百计地为群众解决诸如买菜难、吃豆腐难、乘车难,直至上厕所难等等实际生活问题,因而受到群众的欢迎。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是这样。他们对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困难不大关心,不是说问题很多,难办,没有信心去解决,就是借口“芝麻小事,无关紧要”,能推就推,能拖则拖。诚然,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的确是多。但是,多,除了历史的原因以外,不正是我们平时“推”和“拖”的结果吗?多,不正是说明我们工作没做好,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吗?其实,许多问题,只要到群众中去,同群众一起动手,是可以解决的。对于某些一时还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也不应采取回避态度,而是应向群众说明真实情况;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群众是会体谅政府的暂时困难的。
衣食住行,是家家户户男女老少天天都要碰到的事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说是“芝麻小事”吗?我们把群众生活中应当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了,群众就会从这些“小事”上看到我们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他们就会响应党和政府的各项号召,作好本职工作,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
党和国家的许多大政方针已经定下来了。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振奋革命精神,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切实地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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