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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字简化问题的一些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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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12
第8版()
专栏:

关于汉字简化问题的一些看法
赵朴初
读了2月2日你报所载郑林曦同志的文章——《滥用繁体字的倒车千万开不得》之后,生起了一些不尽相同的想法,谨提出来向原文作者和关心文字改革的同志们请教。
首先要声明,我个人对于文字改革的态度一向是向前看的。三十年代,我负责收容战区难民工作时,曾支持试行过汉字拉丁化扫盲运动,虽然仅仅是一次未能推广的试验,但足以作为不是“开倒车”的证明。
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才具备了文字改革的条件。我认为我国文字改革工作的进行是很认真、稳当、周到而灵活的。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公布之前,经过了反复的研究和广泛的讨论。我亲耳听到周总理为此所作的报告,当时我觉得总理讲的道理之透彻,实施办法之妥善,给任何人听来,都是无懈可击的。马一浮先生对我说,“电”字改得好,这个字原来就该这样写。周善培先生称赞“拥护”二字改得好。我个人认为绝大多数的字都是改得很好的,但也有时对个别字的简化有过疑问,例如“儘”字简化为“尽”字,用在古典诗文中往往未能达意。但这个问题在周总理的报告中,其实也是解决了的。周总理说,古典的一些成语必须用繁体字写的,仍用繁体字,以免误解;历史上有些古人姓名,必须用繁体字写的,仍用繁体字,以免误认;书法家作为艺术书写繁体字,当然可以,但如果书法家愿意书写简体字,也是应受欢迎的。(记不起原话,大意是这样)。
由此可见,《汉字简化方案》的公布,对于繁体字的使用,是留有伸缩的余地的。《方案》并不是硬性的,不可逾越的法规。这是因为汉字的形成经过很悠久的历史时期,在历史上曾经起过巨大而深广的作用,到今天还有多方面的影响,它的彻底改革是不可能一蹴而成的,否则,欲速则不达,反会引起障碍和困难。举一个浅显易见的事实来说,今天我们不但从古代典籍和文物中经常接触到繁体汉字,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会越来越多地从某些地区的同胞们和海外各国的侨胞们乃至国际友人们的书刊信札中接触到繁体汉字。因此,我们在推行简化汉字的同时应该估计到还会有一个较长的时期,繁体字不可能完全不用。我们中间至少有一部分人还须在必要场合有意识地使用繁体字。至于那些因为经常接触而无意地书写少量繁体字的事,在一段较长时期内,也是应该放在估计之内,不足为奇的。
我这么说,决不是有意抬高繁体字的地位,我只是说明在当前条件下,繁体字不可能完全不用,应该注意效果,灵活掌握。以写标语而论,在我们国内,大量的场合应以使用简体字为宜,事实也正是这样。但在另外一些场合,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可能需要写繁体字,乃至写外国字。这里存在的是适宜与否的问题,而并不存在是否乱了“法定的规范”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值得商讨,凡是不用汉字而用拼音字的国家,在欢迎标语上写起汉字来,倒是容易合乎我国的简化方案的,凡是还在用着汉字的国家,写的字体很可能会按照他们自己的习惯,而不尽合我们的简化方案,二者比较,并不存在情意浅深或认真精神的差别问题。在国际关系中,这一点必须指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联翩浮想。
汉字的简化工作,还需要继续进行,恐怕不止是一次几次就能毕其功的吧。日本朋友很重视这件事,不少人表示希望简化汉字工作,我们两国一起协商进行,以便互相看得懂。对此,我不敢妄作“门外文谈”,在这里提出来供专家们研讨。不过我觉得有不少在唐人写经中已经简化了,而且被日本人吸收了的汉字,是足以供我们参考和采用的,例如“佛”字简化为“仏”,等等。〔附注:日本人简化汉字比我们早,但读诵经典仍然是繁体字的汉文。小学生恢复练习毛笔字,临摹着繁体汉字的碑帖。听说不久前又恢复了相当多的已经废置不用的汉字。这些情况都是值得留意的。〕
总之,汉字简化工作,还是应当象以前一样认真、稳当、周到而灵活地进行。四年前,“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没有经过认真的研究和民主的讨论,甚至与文改会关系密切的热心的学者均未与闻,而骤然出现,引起了广泛的不满。虽然不久以后停止使用了,但不知为什么打字机的铅字仍然沿用“第二次方案”,使这批有问题的简化字经常出现于正式和非正式的文件中,许多不知底蕴的人也就跟着书写起来。这样地谬种流传下去,对我们的文字改革工作确实起了搅乱的作用。如果把这种情况和这种做法说成是“滥用”或“乱用”,倒是合适的,予以迅速、果决的纠正,也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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