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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的和收礼的都该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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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16
第5版()
专栏:

送礼的和收礼的都该打
隋喜文
有句老话说:“官不打送礼的”。在旧社会,这话大体上是不错的。旧日的官场,
“十官九贪”,慢说是送上门来的礼,找上门去敲诈勒索、巧取豪夺的事,也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的。
这里说的送礼,当然不是指那种亲戚朋友之间的互相馈赠,而是一种权力与财物的交易,说穿了,就是贿赂。礼要送给官,是因为官手里有权;有些人不是官,但手里有这样那样的权,也就有收受贿赂的资格。清朝的史学家赵翼说得好:“是可知贿随权集。权在宦官,则贿亦在宦官;权在大臣,则贿亦在大臣。”一句话,贿赂和权力结下不解之缘。明朝有名的“权阉”,即掌握大权的太监,如王振、刘瑾、魏忠贤之流,哪一个不是腰缠万贯,富敌王侯?
然而,即使在那种贿赂公行、贪污成风的社会,也有不肯同流合污、以权易贿的官吏。这种人历代都有,例如南北朝时代的顾协、姚察,宋代的刘温叟,明代的吴讷、周新,清代的刘统勋等。他们对待送礼、行贿的办法各不相同,有“厉色驱出”的,有“题诗拒金”的,有“厚赠示辱”的,有“悬鹅示廉”的,也有象顾协那样,反其道而行之,干脆来个“官打送礼的”。这样的官吏虽属凤毛麟角,为数很少,他们的廉洁自好,也改变不了旧日官场贪赃枉法的腐败风气;但是,他们的这种行为毕竟难能可贵,他们的廉洁作风,即使在那个时代,也还是得到人们赞许的。这些人在历史上并没有什么名气,他们的这一点点事迹却能够流传下来,就是一个证明。
对于上门送礼的,不但不笑脸相迎,反而驱逐、羞辱,甚至饱以大棍,在一般人看来,未免大杀风景,不近人情。然而,这办法确实有效。你看,那位顾协的家里,不是从此“绝于馈遗”了吗?对于姚察、刘温叟等人,同样“自是莫敢馈遗”,再也没有人敢给他们送礼了。可见,送礼、行贿之风能否杜绝,关键在官,在受礼者。如果当官、掌权者都象顾协那样,凡有送礼、行贿的,一律打上二十大棍,送礼、行贿的自然就少了。不过,只打送礼、行贿的一方,未免失之偏颇,有欠公允;更好的办法是,对那些收礼、受贿的当官、掌权者,也打上二十大棍,甚至革职查办,这种腐败的风气在当时可能会大大地收敛。
共产党的干部不同于旧社会的官吏。旧日官场的那一套腐败的东西同共产党人是格格不入的。当前,党中央号召全党,要同经济领域中贪污受贿、投机走私等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这里摘录的几则资料,可能对一些同志有所启发。附录
棒打送礼的
南梁普通年间,顾协被梁武帝拜为通直散骑侍郎,兼中书通事舍人,给皇帝起草诏书命令,位高权重。有些人想给他送礼,全被拒绝。他从前的一个学生给他送了二千钱。顾协见到这钱,怒不可遏,立即命令家人将送钱者重打二十大棍。顾协重打送礼者的消息登时传开,从此顾家“绝于馈遗”。
(见《南史·顾协传》)
厉色驱出
姚察在南陈任度支、吏部尚书,居官显要,但从不接受贿赂。他有一个门生见他清廉,不敢多送,只送他南布一端,花綀一匹。姚察开始劝阻说,我平常只穿麻布衣裳,你送来的高级布料用不上,请原物带回。这个门生再三请求收下。姚察一看软的不行,不由得火冒三丈,“厉色驱出”。送礼者被强行赶出宅院,“自是莫敢馈遗”。
(见《南史·姚察传》)厚赠示辱
宋代刘温叟在朝中身居要职,但从不收人家的礼物。有一次在他知贡举时,一个自称门生的人送他一车粮草,温叟拒不收,这人执意要他收下。温叟不得已收下,但是立即打发家人给送礼者回赠一套高级衣服,这套衣服的价值比那车粟草至少高一倍。其他想给温叟送礼的人一看达不到行贿的目的,“自是无敢献遗者”。
(《古今图书集成》引《国老谈苑》)
题诗拒金
明朝永乐年间,吴讷巡按贵州,在他离黔返京途中,贵州三司派人追他到夔府,送他百两黄金。吴讷根本不启封,只在礼盒上题诗一首:“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滩,若有赃私并土物,任教沉在碧波间。”来人只好携带黄金悻悻而还。
(《古今图书集成》引《明词林人物考》)
悬鹅示廉
明朝周新任按察使时,有人给他送来烤得鲜嫩的鹅肉,周新把它悬于室后,以后凡有送礼的,周新便领他仰观悬鹅,以后再也没人给他送礼物了。
(《古今图书集成》引《明通纪》)
当众斥贿
清朝有某资郎夜里给宰相刘统勋送礼,刘统勋拒不见。第二天一大早,刘统勋便把某资郎叫到政事堂,当众斥责说:“昏夜叩门,贤者不为。”你有什么要说的话,不妨当着众人的面说明白,即便对老夫我有什么批评,也可以当众指明。某资郎羞愧得说不出话来,众人也都受到了教育。
(见《清代名人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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