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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采取有力措施 坚决纠正干部盖私房中的歪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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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17
第3版()
专栏:

山西省委采取有力措施
坚决纠正干部盖私房中的歪风
本报讯 记者马明、原廷玉报道:山西省委和省纪委采取措施,帮助各级党委端正党风,刹住了国家干部私人盖房中的不正之风。各地正动工兴建和准备兴建私房的国家干部,绝大多数已把工程停止下来,等候妥善处理。在盖私房中有不正之风的干部,不少人承认错误,积极进行经济退赔。全省已有671户干部给国家和集体交付材料、运输、建筑费等款308,346元。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山西省建私房的干部达12,593户,其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04名,公社和科局级领导干部4,152名,一般干部8,237名。其中有的人违反规定占用生产队耕地,在物资、运输、劳力等方面占国家、集体的便宜。有少数人利用职权,非法侵占耕地,侵吞国家、集体资财。更为恶劣的是,有的人不择手段,敲诈勒索,甚至以党的原则做交易,从而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有的地方社员、干部联名告状,有的地方社员把干部盖房的墙推倒。
为了刹住这股歪风,山西省委于去年批转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纠正国家干部私人建房中不正之风的意见的报告》,省纪委又把解决干部盖房中不正之风问题,当做整顿党风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多次在省委召开的地县委负责同志会上讲了干部盖房问题,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各级党委认真解决这个问题。各地、县委把解决干部盖房中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对干部普遍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党性和纪律观念。有的地方还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各地在纠正干部盖房问题中,加强了具体领导,从地、市委到县委,一般都确定一至两位负责同志亲自抓,有的地区还成立了清查干部盖房问题领导小组,大部分地县以纪委为主,从有关民政、财政、城建、劳力、商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和人事等部门抽调干部,开展工作。运城、临汾、忻县、晋东南等四个地区抽调了2,000多名干部,对干部盖房情况普遍进行了调查,对盖房问题较大的干部,全省已查清了808户,处理了145户。
对一些影响较大、比较负责的干部的盖房问题,省委和地委亲自抓,严肃处理。河津县委副书记晋文兵,从去年5月开始,贪占国家、集体资财12,000多元,为自己营建了一座钢筋水泥结构的两层独院楼房,建筑面积达386.4平方米,群众非常不满。运城地委研究确定由地委副书记李鹏飞带工作组同省纪委同志,到河津县调查,很快查清了问题,向上级党委写出了严肃处理的报告。
为了解决好干部搞不正之风盖房问题,最近,山西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国家干部违反规定建私房的处理办法》的规定。这个规定指出:国家干部凡利用职权,强行侵占土地,大量侵吞国家、集体财物,无偿调用劳力、机具、设备建私房的,其所建私房要没收归公;国家干部不论在城镇或农村为建私房占了国家、集体资金和财物的,要限期如数偿还。无偿或低价使用国家、集体物料、车辆、机械、劳力的,都要按当时国家牌价和规定补偿。毁坏国家、集体财物以及青苗、果园、树木的要赔偿。规定还指出:国家干部在建私房中,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违反纪律的,只要本人讲清问题,认真检查,积极退赔,可以从宽处理或免予处分。对少数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那些问题特别严重,坚持不改,抗拒检查;搞打击报复的人,要加重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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