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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王公社领导人维护国家财产应受表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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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17
第8版()
专栏:

曹王公社领导人维护国家财产应受表扬
1981年12月14日下午,一辆挂有地方牌号、装有61根槐木檩条的卡车开到我部驻地,要求我们将檩条卸下。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辆卡车是山东省惠民地区博兴县曹王公社派来的。该社建筑队的个别人,趁建筑队在我部驻地附近施工的方便,偷伐了我部的槐树林,共计檩条91根,并送回了家(离我部驻地约一百多公里)。公社领导人高会文同志发觉后,立即采取措施,将偷伐者尚未使用的61根檩条派专人、专车给我们送回来了,还将已用去的30根檩条所罚的300元现金也一并交给我部。
曹王公社领导人这种维护国家财产、打击盗伐林木歪风、主动搞好军政军民关系的精神,使我们深受感动。我们除向他们学习外,建议登报表扬。
山东垦利县驻军
李果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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