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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贯彻民主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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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19
第3版()
专栏:短评

  必须贯彻民主作风
今天本刊发表的三封读者来信,反映了三个事件:沔阳县政府副科长扣押揭发干部贪污舞弊的密告人,赵县公安局一个派出所长欺侮老百姓,汉口几家商店老板毒打学徒。前两者系发生于政府与人民之间,后者发生工人与资本家之间,其性质都是违反民主原则的。这一类事情,在旧中国旧社会,是司空见惯的,但在新中国新社会,却是不能容忍的了。
滥用政权,压迫人民,在人民政权中是不容许的,因为人民政权是属于人民,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权对于人民只能实行“民主”,不能实行“专政”,人民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是警卫员,而不是征服者,公安武装与监狱等只能用以镇压敌人,不能用以对付人民。人民政府中某些工作人员滥用政权,欺压人民,是国民党作风的影响,必须力戒。
在新中国,劳资两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在政治上,工人阶级处于领导地位,资本家绝无打骂工人之权。资本家打骂工人,是封建思想的表现,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培养民主作风,肃清专制主义的残余,对于我们国家还是一个重大的任务,还须作长期的复杂的斗争。必须广泛发动群众,经常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有时还要用法律的力量,才能逐渐完成这一艰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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