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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犯和消防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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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21
第6版()
专栏:国际札记

纵火犯和消防车
金边傀儡的“外长”洪森最近对《远东经济评论》周刊的记者说:三年以前越南入侵柬埔寨,好比“用水泼熄一座房屋的火灾并把里面奄奄一息的人救活。现在火源仍然存在,所以我们必须把消防车留在房屋旁。”
这真是为越南长期武装占领柬埔寨想出来的不伦不类的比喻。对一个小小的邻国,越南出动了20万大军,燃起了熊熊的侵略火焰,这场火已烧了三年多,而且越南还要使大火继续燃烧,甚至蔓延到泰国去。越南当局是纵火犯,而绝不是什么“消防车”。本来这是任何明白一点事理的人都不能不承认的事实,但这个所谓“外长”却不然。对于一个只知舔主子马靴的奴仆,人们又能指望他吐出什么来呢!
陈 雄 文并图(附图片)
舔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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