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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实行产销合同 泰州蔬菜市场繁荣 保证了蔬菜计划生产和均衡上市。最近两个月来,数量足,品种多,价格便宜,每天人均吃菜一斤以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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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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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商实行产销合同 泰州蔬菜市场繁荣
保证了蔬菜计划生产和均衡上市。最近两个月来,数量足,品种多,价格便宜,每天人均吃菜一斤以上
据新华社南京2月22日电 新华社记者王孔诚报道:江苏省泰州市1981年在农商之间实行了蔬菜产销合同制,保证了蔬菜的计划生产和计划上市,繁荣了蔬菜市场。
去年一年,这个市共收购、供应本地生产的蔬菜4,616万斤,比1980年增加了22%。每人平均每天吃菜9两7钱。今年春节前后两个月内,共上市本地生产的蔬菜700多万斤,品种达20多种,每人平均每天吃菜1斤以上。不仅新鲜蔬菜供应充足,而且价格便宜,鲜菠菜7分1斤,大白菜4分1斤。
泰州市是一个有15万人口的小城市,1981年在蔬菜产销之间实行了合同制。合同规定供方“五定”:定品种、定面积、定数量、定价格、定上市时间;需方“两保”:保证收购、保证价格。同时规定了奖惩办法。合同签订后,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进行全面鉴证。市郊三个公社、两个林育场所属的90个蔬菜生产队,都和蔬菜公司签订了合同。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签订蔬菜产销合同好处很多:
加强了计划经济、计划管理,落实了菜田面积。
稳定了市场,保证了蔬菜均衡上市。
国家亏损减少,群众收入增加。
打击了投机倒把,改变了菜场作风。
泰州市认为要搞好合同制,有几个关键必须抓好:
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大量核实郊区新老菜地面积、产量;蔬菜种植品种、土壤、水利、肥料和科学种田情况;全市历史上蔬菜的供应量;目前全市的消费水平等等,做到心中有底。这是签订合同的客观基础。
狠抓日上市指标。
产销双方互通情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处理好国家、菜农、消费者三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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