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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批售、倒卖国家物资从中分赃受贿 原海南区物资局长李耀洲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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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26
第1版()
专栏:

利用职权批售、倒卖国家物资从中分赃受贿
原海南区物资局长李耀洲被依法逮捕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韶关地区社队企业管理局局长,原海南区物资局局长、局党委书记李耀洲,在海南工作期间,利用职权批售、倒卖国家物资,从中分赃受贿和索取金钱,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最近,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开除李耀洲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本月6日,海南司法机关派员到韶关地区依法逮捕了李耀洲。
李耀洲1975年至1980年,任海南区物资局局长、局党委书记;1980年3月,调往韶关地区任社队企业管理局局长。他在海南区物资局任职期间,于1979年至1980年,利用手中的权力,先后批售、倒卖了国家的汽车6部、钢筋8.3吨,从中分赃、受贿和索取的金钱,业经查实认定的达5,600多元。1979年4月,李带海南区物资局工人林书介去定安县物资局,要到钢筋8.3吨,林将这批钢筋倒卖给屯昌县一所中学,牟取暴利,李耀洲分得赃款1,000元。1979年9月至11月,李先后为黑龙江省五常县卫国公社购买解放牌汽车3部、北京牌吉普车一部。事后,接受卫国公社给的“酬谢款”共4,020元。1979年3、4月间,李与海南区物资局汽车司机张祖东、海口市玻璃厂工人孔世祥倒卖解放牌、红卫牌汽车各1部,分别卖给乐东县山荣公社和琼山县甲子公社风杞水库,除汽车价款外,另索取“茶水费”8,300元。据孔世祥交代,李耀洲从中分得5,500元。这两次倒卖汽车被群众揭发后,海南区纪检会于1979年11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李耀洲为了逃避罪责,中断调查线索,竟指使他的同案人张祖东申请去了香港。李耀洲的罪行,业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现正由司法部门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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