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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负责的庭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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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26
第3版()
专栏:

敢于负责的庭长
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去年审理呼建华、刘元平、刘正如结伙盗窃一案时,庭长王书楷发现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上写了三个被告,而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时竟成了两个被告。经查,被告刘元平的父亲是市工会干部,由于他的奔走说情,被告名单中没有刘元平。可是从整个案件来看,对刘元平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做法应该纠正。老王将这一情况及时向法院审委会和上级法院作了汇报,在法院领导和市委政法组的支持下,将罪犯刘元平逮捕判刑。
在审理另一个案件时,被告人的父亲和两个哥哥,晚上到王书楷家认老乡,向他求情。老王向他们讲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对他们进行了批评。被告的哥哥看求情不成,就到法院纠缠,不让老王下班,骂他是“昏官”,并威胁说:“你要敢判我弟弟的刑,我也不准备活了,咱今天不见明天见,我也知道你家在哪住。”面对他杀气腾腾的样子,王书楷没有畏惧,说:“既干这一行,就不怕;怕就不干这一行!为了维护真理,死了也值得。”后经审理,依法判处了被告的徒刑。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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