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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配造林收益 潜江县植树进度快质量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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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2-27
第2版()
专栏:

合理分配造林收益
潜江县植树进度快质量好
本报讯 记者田庄、罗重璋报道:把造林的好处多给社队集体和社员个人,这是湖北潜江县发展林业生产的一条重要经验。三年来,全县年平均植树都在六百万株左右,林木覆盖率已达11%。这个历史上有名的“水乡泽国”,现在变成了“水乡园林”。
地处江汉平原的潜江县,曾是我国林业战线上的先进典型。但是,过去由于林权体制多变,林业收益分配不合理,造林不受益或受益少,挫伤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影响了林业发展速度。党的三中全会后,他们在林权问题上恢复了过去的林权、林界,对有争议的七百多处林地权属问题进行了协商处理,退还了原来任意平调的社员宅基八千多亩。在国家与社队合作造林的收益分配上,合理调整分成比例,把70%的好处给了社队集体和社员个人。
在经营管理上,普遍推行联系营林计酬的生产责任制,贯穿积玉公社境内十六华里的西荆河堤岸,过去因林权没有确定,长期荒废。1980年冬,这个公社划清了林界,制定了合理的造林收益分配比例。一个冬春,河堤两岸栽植“沙兰杨”三万多株,到去秋,已绿树成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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