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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加什法律规定公民造林义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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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04
第7版()
专栏:国外林业

马尔加什法律规定公民造林义务
马尔加什独立后,开展了大规模的造林活动。1963年法律规定:凡21—55岁有劳动力的男性公民,每人每年必须植树50株。
自1963年后,每年植树造林约3,000万株(60%为桉树),成活率40—90%。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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