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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工业中的女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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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05
第3版()
专栏:

台湾工业中的女工
自六十年代以来,随着台湾加工出口区的开发,美日等外国资本大量涌进台湾。一批台湾农村姑娘,被卷进了各加工出口区和外资工厂当了女工。据台湾官方统计,到1981年8月,台湾地区轻重工业受雇的劳工约255万人,其中妇女劳工为895,000人,约占35%。她们多半从事纺织、成衣、电子及其他轻工行业。在台湾三个加工出口区中,女工占工人总数的80%以上。这些女工大多是十五、六岁的中学生。她们一进工厂“就象进了监牢”,劳动十分紧张,每天从早晨七点半开工,到下午五点半下工,一天工作九个多小时,还常常加夜班,中午只有半小时的吃饭时间。但是工资却远比同工种男工低。据报道,在纺织、电机、化工等十大行业中,女工的平均工资比男工低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很多人仅能维持个人的生活。台湾报纸说,她们
“每月所得,只能在物价迅速上涨中苟延残喘”,“有些人只能靠吃阳春面和白菜饭过日子”。因此,不少人不得不利用工余时间去从事其他工作,有的只好充当舞女、应召女郎或娼妓,以维持家庭的生活。一个电器厂的女工气愤地说:“我们年轻女工实在比一副没有生命的机器还不如。”另一个女工说:“台湾的交通秩序非常混乱。为了担心失去全勤奖,抢着过马路”,我们总有一天会“被车子压死”。
高雄凤山一家针织厂,女工们没有固定的公休日,甚至常常连续几个月不放假,并经常加班到晚上九点钟,厂方又不给合理的加班费,连吃晚饭的时间也不给,女工们要等加完班后才吃晚餐,这样,该厂大多数女工逐渐都得了胃病。又如台中县一家企业公司的四名女工,告发资方逼迫她们每天自上午八时一直工作到深夜十二时,以致劳累过度生病,但资方却不准请病假,只好改请事假。假满上班时,却被强迫离职,并不补发未领工资。另有一些公司竟规定,女工在怀孕即将生产时,应无条件离职。台湾“福鹿工业公司”为了赖掉一个有二十三年工龄的女工孙美姿的退休金,竟在孙快到退休期时,宣布提前解雇,使孙悲痛欲绝。与此同时,女工们还要常常忍受中外资本家和工头的种种凌辱和压迫,女工被虐待、强奸、殴打、诱骗甚至杀死的事件,时有发生。
最近几年,台湾经济很不景气,不少工厂关了门,特别是纺织、成衣、塑胶、电子等行业更多,女工的生活更受到威胁。如去年某塑胶公司新东厂停工,全部工人1,640人被解雇,其中女工就有1,125人。资方不给女工发“资遣费”,仅发微薄的“工作奖金”,引起女工们的强烈不满,向有关单位“陈情”。又如有“电子业黑马”之称的“联美电子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积欠员工薪资达三、四个月之久,员工只好“在生活无着下纷纷离去”。该公司原有1,000多人,到去年4月只剩300余人。20多名女工不得已向“台北市社会局”陈情,表示:该公司“已令员工生活陷入绝境,若不及早解决,将造成社会严重问题”。据报道,目前已有许多女工离开工厂,转往餐厅、理发厅一类“服务业”工作。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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