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山西省委发出通报 严肃处理不服从调动的干部 撤销李凤珉冯德亮原分配的职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08
第3版()
专栏:

山西省委发出通报
严肃处理不服从调动的干部
撤销李凤珉冯德亮原分配的职务
本报讯 中共山西省委发出通报,撤销不服从组织调动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凤珉等二同志职务。
山西省委的通报说,李凤珉同志,1942年参加革命工作,“文化大革命”前任省公安总队后勤部副政委,“文化大革命”中到地方“支左”,1977年提拔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1年2月10日,省委决定调李凤珉同志任山西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并于3月18日下达任免通知。但是,李凤珉同志一直不去报到上班,后经组织几次督促,于1981年10月9日把行政关系转到省体委,但至今仍住在家里,未去上班工作。
通报中说,冯德亮同志,1944年参加革命工作,“文化大革命”前任县委书记,后任吕梁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
1980年4月28日,省委决定调冯德亮同志任运城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并于5月12日下达任免通知。6月15日,冯德亮同志到运城行署报了到,8月初就又回到吕梁行署所在地离石县,长期在家休息,没有上班工作。
省委决定,撤销原分配李凤珉同志山西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的职务;撤销原分配冯德亮同志运城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职务。
省委将根据他俩的认错态度,另行分配低于原分配职务的工作,或另作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