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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汽车除执行军运任务外 不得滥作运输生产 军委会作出决定通知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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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23
第3版()
专栏:

  军用汽车除执行军运任务外
不得滥作运输生产
军委会作出决定通知执行
【本报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为了维护正当公私汽车的正常运输,特作出军用汽车不作运输生产的规定,通知执行。该规定称:“一、所有军用汽车,除执行军事运输任务外,不应参加其他各种非军事运输。若政府交通贸易部门为了某种迫切需要,要求军用汽车作非军事运输时,须一律经过各一级军区后勤部首长之批准,并由政府交通贸易部门与一级军区后勤部商议具体执行办法后,才许承运。二、所有军用汽车因军事运输当回程空放时,概不准私行兜揽客货自作生产。此种回程时之捎运也必须有各一级军区后勤部与当地政府之交通公路运输部门事先商议详细捎运办法,订制施行细则以便有所遵循,克服军车滥作生产之混乱现象,而维正当公私汽车之正常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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