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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答复”说服不了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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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17
第8版()
专栏:大家谈

这样的“答复”说服不了人
读了你报二月十日第八版刊登的山西省吉县政法委员会对处理“万元大案”的《答复》,我们这里的几位同志意见很大。现谈谈我们的看法。
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盗窃、贪污都是犯罪。作为政法机关,怎能因为是盗窃还是贪污上的认识不一致,而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呢?这种《答复》是说服不了人的。
一件明明白白的案子,长期拖着不办,在上级的一再催促下,才结了案。这不能不说吉县公安局、检察院是官僚主义作祟,让“关系学”挡了路。
山东 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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