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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 石家庄一青年匿名将赃物送公安局 他写信表示痛改前非,政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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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0
第1版()
专栏:

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
石家庄一青年匿名将赃物送公安局
他写信表示痛改前非,政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讯 记者谈风报道:在当前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震慑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感召下,石家庄市一“犯罪青年”,于3月4日将他去年盗用石家庄市锭带厂转帐支票购买的11台电视机,匿名送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退还赃物。石家庄市政法部门决定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3月4日凌晨4时许,女清洁工白国须和李荣书上班行至石家庄市公安局门口时,发现公安局大门斜对面的墙根下,堆放着一摞纸箱,箱内全是电视机,旁边无人看管。她们便向公安局报告了这一情况。公安局迅速派人到现场勘察,发现纸箱堆里共装有11台12英寸的电视机,一个纸箱里还有一封信和200元现金,信末署“犯罪青年”。
去年8月16日,这个“犯罪青年”盗用石家庄市锭带厂转帐支票,到石家庄电视机厂购买了11台电视机,价值4,070元。当时,锭带厂财务人员以为这笔钱用于购买纱锭了,未加深究。今年2月3日,锭带厂财务人员到电视机厂查询这张支票,才发现支票是被人盗用的,并且买走11台电视机。他们立即向公安部门报了案。
这个“犯罪青年”所交回的11台电视机,有5台已被拆开,但未损坏。他在悔罪信中说,他所付的200元现金,是为了补偿国家因他的犯罪行为所遭受的一部分损失。说他有了钱还要陆续还给国家。
这个“犯罪青年”在信中写道:“由于长期不注意思想改造,不注意学习;由于十年动乱中我中‘四人帮’流毒过深,法制观念淡薄,资产阶级思想严重,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财迷心窍,利令智昏。去年8月我盗窃了锭带厂存放在棉七的待用支票一张,尔后到电视机厂购电视机11台。”
“但是在我忘乎所以地高兴了一阵之后,我想到了法制,由兴奋、激动一下子掉入了悔恨、恐惧的深渊,电视机一下子又变成了缠身的恶魔。我想把它们全部扔掉。又想到被查出来,会罪加一等。”
“我每天在悔恨、绝望中挣扎。我恨我自己,恨极端自我主义害了我。后悔当时为什么不想法制,不想想国家,结果毁了自己,损害了国家。”
他在信中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努力工作,做一个自觉遵纪守法的公民。
石家庄市政法机关对这个“犯罪青年”退回赃物的行为表示欢迎,已明确表示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不按犯罪青年对待,并希望他打消顾虑,主动到政法机关说明情况,政法机关将对其姓名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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