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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供销社办成农民自己的商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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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0
第2版()
专栏:

把供销社办成农民自己的商店
回忆建国初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供销社与农民的关系,如同鱼和水。提起供销社,社员们总是亲切地说:“咱社里如何如何”。当地党委也把供销社看作是“农业的好后勤”。当时,广大农民既是供销合作社的社员,又是主人。供销社里有什么重大的事情,都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或找社员代表商量,社员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和罢免供销社的领导干部,审查决定供应和推销业务计划和财务管理等事项。供销合作社与广大农民有着血肉联系,在发展农副业生产、组织农村经济生活、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可惜后来由于“左”的错误影响,供销社由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变成了国营商业,捧上了“铁饭碗”,过去的许多优良传统也丢开了。
要改变供销社的体制,首先要恢复和发扬供销社的优良传统,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自己的商业。恢复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制度,供销社领导人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称职者可罢免),供销计划和财务管理等由社员代表大会审定。制定和完善基层供销合作社章程(草案),作为基层供销社各项工作的准则。
恢复“供销”二字的本来含义:“供”本指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生活必需品;“销”本指推销各种农副土特产品。而现在“推销”被许多同志改作“收购”二字了,前者是站在农民的角度讲的,后者则相反。这涉及指导思想,应该树立为农民“推销”产品的观点。在城镇还应该恢复“农民招待所”,为农民进城提供食宿方便。总之,要使广大农民仍然把供销社看成是自家的“买卖”。
河北邢台地区供销社干校 成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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