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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可根据气候情况规定“植树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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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0
第4版()
专栏:答读者

各地可根据气候情况规定“植树周”陈巍同志:
为了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加快绿化祖国的步伐,1979年2月23日举行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确定3月12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树节。3月中旬,我国中原地区已经大地回春,正是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但是,正如你来信所说的,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有很大差异。南方春季造林的季节来得早,北方来得迟。因此,全国各地不可能都在3月12日这一天造林。各省、县可根据本地的气候情况,在植树节前后,选择适宜的时间,规定本地的“植树周”、“植树旬”或“植树月”,发动群众开展植树造林运动。这样做,是同“植树节”的精神相一致的。
林业部造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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