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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财经纪律的五点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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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0
第5版()
专栏:

严格财经纪律的五点建议
我是基层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我感到,由于财经制度不健全,一部分企业单位滥用资金、浪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这一漏洞,把这部分资金聚集起来用于四化建设,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改革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体制。改现在的企业“一条鞭”管理为企业与财政双重领导。财务人员编制属企业,但升、调、任免、离职、退休和评定技术职称,均应取得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意。财务人员的职责是,既对本企业负责,又为国家财政把关。
二、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地位。每年应按地区、按系统评选出一批县、地、省、全国的最佳财务人员。对维护财务制度,抵制不正之风的财务人员,应随时记功,论功行赏。对优秀的财务人员,企业和财政部门的党团组织,应注意培养吸收入团、入党。对打击报复财务人员的领导人,要严肃处理。
三、建议国务院重申一次财经纪律,重申一次《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并指定财政、税务、银行为检查执行情况的权力机关。检查出的一般问题,由检查机关按惯例给予经济制裁。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报请纪委和经济法庭,按党纪国法论处。
四、严格两类资金分口管理。基建资金由建设银行管理(包括现金管理),流动资金由人民银行管理,不准混淆。信贷集中银行,财政、税务和其它单位都不应直接对企业发放贷款,以免乱套,自相矛盾。用地方机动财力发展地方工业,也应通过银行以贷款方式发放。
五、企业实现的税收、利润,必须如期如数入库。对拖延入库的单位,由财、税部门通知银行加以扣缴,同时扣收一定的滞纳罚金。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湘潭市支行河西办事处 李季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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