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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了结 皆大欢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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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0
第5版()
专栏:批评以后

“官司”了结 皆大欢喜
去年11月15日你报五版“读者来信”栏刊登的我们写的《山芋干的“官司”说明了什么》一文,曾引起不少读者的关心和有关领导的重视。现在,这场“官司”已经了结。
在来信见报后的第四天,省委组织的调查组来到我县。通过调查研究,他们写了一份调查报告,提出了解决方案。这个方案已获省委和省政府的批准,从今年开始实行。
方案规定,在不突破全省工业用粮计划的前提下,从酿酒行业的用粮指标中拿出八千万斤用于化工生产;酿酒行业因此而短缺的原料,由粮食部门用议价山芋干弥补,满足供应。同时,对酿酒行业用议价原料生产的产品,减税50%。
这笔账是这样算的:首先,化工部门增加了八千万斤山芋干,解决了原料不足问题,全省三家总溶剂厂首次“吃饱”了“肚子”,实现了足机满荷生产。酿酒行业虽然用议价购进原料,加大了成本,但可以从税率减半中增加利润,得到补偿。以县酒厂1981年经营水平为例,用平价山芋干生产,每吨酒成本为620元,交纳税金525.6元,出厂价格1,314元,利润只有168.4元。改用议价山芋干生产后,每吨酒成本为760元,交税金262.8元,出厂价格不变,利润可达291.2元,比前者增加122.8元。从表面上看,这样做似乎税务部门吃了亏,其实不然。仍以县酒厂为例,去年用平价供应的用粮指标为170万斤,只能产酒425吨。实行议价进料和减税的办法后,用料计划不受限制,尽可充分发挥生产能力,今年可完成白酒4,000吨,产量较前增加八倍多。因此,税务部门从“减法”中失去的,又从“乘法”中加倍地收了回来。至于粮食部门,实行平价进平价出,议价进议价出,经营上不赚不赔。但是,由于酿酒行业的需要量大幅度增加,山芋干长期积压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的缓和。
一场“山芋干官司”,曾经象一把“锈锁”,现在终于被打开了。有什么神秘的钥匙吗?没有,仅是计划调节而已。事实告诉我们:搞四化建设必须发挥计划调节的杠杆作用。
安徽省灵璧县计委 陈家满
广播站 刘凤皊
商业局 陈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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