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阅读
  • 0回复

“国家的钱,多一分也不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0
第5版()
专栏:

“国家的钱,多一分也不要”
我县腊乌大队第七生产队傈僳族社员那斯妹,去年十月二十八日,从山寨步行十多里来到怒江岸边的县粮食局。他走进营业室,掏出钱包对出纳员说:“前两天我来交售玉米,你多付给我五元六角九分钱。这是国家的钱,多一分也不能要,我还给国家。”他边说边从钱包里拿出钱来。
出纳员是个参加工作不久的汉族青年,还没有学会傈僳话。见站在面前的这个中年汉子边说边掏钱,误认为是粮款付少了,群众来找账,一时慌张起来,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一位老工人走来,用傈僳话和那斯妹交谈,随后又查阅了收粮付款单据。原来,两天前那斯妹背了七十四斤玉米来出售余粮,因为当时卖粮的人多,出纳员忙乱中把他那张交粮单上的“玉米”二字错看成“小米”,每斤多付给七分七厘钱。那斯妹领了钱没顾上细看,回家后才发现这件事。云南福贡县商业局 张建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