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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订好产销合同 做好蔬菜调剂工作 东北四个城市每天人均吃菜一斤以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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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1
第1版()
专栏:

农商订好产销合同 做好蔬菜调剂工作
东北四个城市每天人均吃菜一斤以上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新华社记者程敏报道: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个城市的700多万居民,从去年以来,平均每人每天吃菜超过1斤。这是四个城市对蔬菜实行“计划生产,合同收购”的结果。
目前,正是蔬菜淡季,可是记者在这四个城市看到许多国营菜场上,蔬菜供应比较充足。每天经常上市的有白菜、萝卜、土豆、青椒、芹菜、韭菜、菠菜等七、八个品种,蔬菜旺季则有20来个品种。
我国东北气候寒冷,无霜期只有一百五六十天,过去城市居民吃菜比较困难。三中全会以后,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城市的党委和政府把保证居民蔬菜供应作为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好。他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国营蔬菜公司同郊区蔬菜社队普遍签订农商产销合同,用合同来保证蔬菜的生产和供应。合同规定了产销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蔬菜社队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产蔬菜,不得随意减少蔬菜种植面积。种出来的菜必须全部交售给蔬菜公司,不得自行销售,同时要保证蔬菜上市的数量、时间和菜的质量。商业部门要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价格收购蔬菜,凡计划面积内生产的蔬菜,要做到超产超收。合同还规定了奖励和惩罚的办法。
这四个市的蔬菜经营部门还根据本地蔬菜生产情况,做好蔬菜的调剂工作,在当地蔬菜生产旺季,市内自给有余,他们就有计划地向外地推销蔬菜,到蔬菜淡季,他们积极从南方购进各种细菜,调剂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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