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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精神文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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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2
第5版()
专栏:

略谈精神文明
邢贲思
我以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应当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包括文化、教育、科学等等的发展,这属于知识方面的问题。“四人帮”多年来推行的“知识无用论”、“书读得越多越蠢”等货色,实际上是要让人民陷于愚昧无知的地步。愚昧无知是不文明的表现,人民如果处在这种状况下,肯定不能建设起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第二个方面包括道德、情操的培养,共同行为准则的遵守,等等,这是属于修养方面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人民,不但在知识水平上应当超过前人,而且在道德、情操等方面更应当超过前人。
无产阶级破坏旧世界是为了建设新世界。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特别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消灭了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以后,大公无私、集体主义的崇高道德品质就应当主要体现在建设新世界的实践中,即体现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中。这不仅应当表现在日常生活中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必要的共同行为准则,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等等,而且应当表现在要以极大的热情、高度的自觉参加社会主义劳动,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劳动生产率和高质量的劳动产品;还应当表现在要竭尽全力改进社会的风气,推动社会的进步。总之,要用自己的行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来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第三个方面包括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正义性以及这一事业必胜的信心。这是属于信念方面的问题,也就是属于世界观方面的问题。
我们的国家的确还穷,在物质生活方面我们确实还很不丰富。但是我们却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已经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国家。有的人一听到这里就嗤之以鼻,认为这是老生常谈。但这却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正义性的首要标志。把人从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这是人的解放的第一步,没有这一步,就根本谈不上人类的解放。
目前,在群众当中对某些社会弊病、对党风不正的问题议论较多。在这方面问题确实不少。但应当看到,这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而只是在特殊的条件下产生的不正常现象。这些现象同社会主义的制度是格格不入的,是社会主义要在实践中加以纠正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克服社会弊病、端正党风、改革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很好的效果。我们的党经历了一番曲折,但它是一个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党,我们相信,它有力量领导人民克服困难,匡正时弊,使得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事业的正义性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只有当科学的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树立起来以后,人们才会有高度的自觉性,才能用自觉的态度正确地对待学习、劳动、工作、人与人的关系,才能目标明确地去掌握知识,陶冶性格,培养情操,从事建设。
(这里刊登的是几位同志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一次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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