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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坦白交代并退出赃款 四会县免予黎李二人一切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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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4
第1版()
专栏:

主动坦白交代并退出赃款
四会县免予黎李二人一切处分
本报讯 据3月20日《羊城晚报》报道,中共广东省四会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四会县人民政府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3月20日上午作出决定:对主动投案自首的县粮食局黎某和李某(投案情况见本报3月20日第一版)免予一切处分。
县纪检会和县政府“打击办”认真分析了黎某和李某的案情,认为他们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但鉴于他们能够主动坦白交代,退出赃款,并且揭发同案人,特作出上述决定。
县委副书记李牛,当面向黎某和李某宣读了这一决定。黎某和李某听后,心情激动,感谢党和政府的教育、挽救。
中共四会县委就此事向全县发出通报。通报说:不管过去犯有多大的罪行,只要能象黎、李两人那样,在5月1日以前主动坦白交代,真诚认错,积极检举揭发,有立功表现和悔改表现,都会依法从宽处理;如果继续隐瞒罪行,抗拒交代,包庇他人罪行,则一律作继续犯罪,按《决定》从严处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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