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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范新发当了劳模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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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26
第3版()
专栏:台籍同胞在大陆

台胞范新发当了劳模以后
魏秀堂
在化工部部长办公桌上,曾经有一份“军令状”,署名的是台湾籍同胞、全国劳动模范、上海高桥化工厂副总工程师范新发。他听说国家打算从国外引进生产A B S工程塑料的技术和装置,为此将花掉数千万美元的外汇。而他所在的工厂已经作了这方面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他要求把这项任务交给他们厂,如果批准后两年内建不成,可以撤他的职。
这件事发生在1979年范新发作为全国劳动模范在北京受到嘉奖之后。他的建议得到了化工部领导的赞扬和支持,并得到上海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现在一个年产1万吨A B S工程塑料的工厂的基建工程已经开始施工,预计明年即可投产。
范新发同志1927年出生在台湾苗栗县,客家人,1946年来到祖国大陆。他从1952年起开始钻研化工技术,1958年成了上海高桥化工厂工程师。三十年来,他先后进行了30余项专题科研,其中有9项填补了国家的空白;1978年研制成功两种高效催化剂,催化得率达到30万到60万倍,使我国的聚乙烯生产向国际先进水平跨进了一大步。1979年,范新发成了全国劳动模范,并被任命为副总工程师。
这位台湾同胞获得了很大荣誉,又从科学研究转到了技术行政工作。他想:“当了劳模,又挑起了全厂技术工作的担子,我要起到桥梁作用,把更多的人发动起来。”高桥化工厂有4,000多名职工,其中科研技术人员150多人。范新发给他们压担子,任务限期完成,又为他们创造条件、解决困难。在他的带动下,1980、1981两年,全厂完成重要科研项目25个。范新发感慨地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单靠几个人,四化建设怎能成功?需要的是一带十、十带百、百带千,滚雪球似地滚过去,才能形成势不可当的力量。”
“怎么对国家有利就怎么办。”范新发时常用这话勉励自己。1979年以来,他先后提出了四项重大建议,其中之一是与上海市化工局一位副总工程师合提的关于高桥地区化工企业联合的倡议。他说,出口原油可以换回一元钱,提炼石油产品出口即可得十元,而经过高桥化工厂之后则可变成100元。出口初级产品划不来。但是,同在高桥地区的几个化工单位,由于分割管理,受部门所有制的限制,使国家减少了很多收入。他们建议实现厂际联合。这项倡议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在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过问下,原来分别隶属5个部和上海市四个局管辖的七个单位,已于去年12月实现了联合,组成了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
范新发经常讲:“当了劳模之后我想的是怎样创造新的成绩,才能不负众望,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如果背上包袱,从此不敢向新的高峰挺进,这样的劳模不光彩。”
范新发和生活在大陆的台湾同乡,处处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但一想到自己的家乡,心中又充满了无尽的情思。加倍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促进祖国的早日统一,正是范新发和他的同乡们的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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