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南京部队对驻城市部队提出十条要求 做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30
第1版()
专栏:

南京部队对驻城市部队提出十条要求
做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
据新华社南京3月29日电 人民解放军南京部队领导机关最近对驻城区的部队深入开展文明礼貌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号召所属部队广大指战员从点滴入手,养成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为所在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作表率。
这些要求是:(一)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二)晾晒衣物不要影响市容;(三)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驻在居民区的部队集合、操课不使用军号和口笛;(四)军用汽车进城不使用高音喇叭,不放尾气,并尽量少用低音喇叭;(五)不准养鸡、鸭等家禽;(六)不乱倒垃圾;(七)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美化营区、城区;(八)保护好营区内和驻地附近的文物古迹;(九)禁止收听和播放反动、黄色下流的音乐和传阅黄色小说、画片;(十)家属住宅区要服从当地居委会的统一管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