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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教育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 推广普通话 普及普通话 教育部召开全国学校推广普通话工作会议交流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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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3-31
第4版()
专栏:

各级教育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
推广普通话 普及普通话
教育部召开全国学校推广普通话工作会议交流经验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教育部副部长张文松在全国学校推广普通话工作会议上提出:推广普通话工作是教育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应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提倡、宣传。
这次会议于3月25至29日由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会上,传达了胡乔木同志关于加强推广普通话的意见,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关于加强推广普通话的要求和措施。
会议指出,推广普通话的方针仍然是“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推广普通话,普及普通话,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语言政策。它是关系到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社会的进步的大事;是建设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不可缺少的一项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会议强调指出,要搞好普通话推广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必须认真做好四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会议要求各地做到经费落实,组织落实,层层有人抓,整个教育系统的各有关方面都要关心和担负起推广普通话的责任。
二、从学校,从基础教育抓起。教育系统负有推广普通话的主要责任。学校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基地,广大师生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力量。我国的学生大约占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只要认真抓住学校这一关,充分利用青少年学习语言的有利时机,从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开始抓起,就能保证下一代都学好普通话,并逐步在社会上普及普通话。
三、抓好师资的培训工作。师范院校的学生在校必须学会汉语拼音和普通话,毕业后能用普通话教学,这是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关键。其次要抓好在职教师的培训。
四、推动和配合有关各部门、各行业做好社会的推广普通话工作。社会的服务行业、商业、交通、铁路、邮电、旅游等部门,急需推广普通话,教育部门要大力协助他们把推广普通话工作做好。
会议期间,上海、广东、湖北、云南、山东、黑龙江等13个省、市的代表在大会上发言,介绍了他们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经验,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文字改革专家周有光作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专题报告,代表们还认真讨论了《全国师范院校、中、小学推广普通话五年规划(草案)》。教育部副部长张承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倪海曙先后在会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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