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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标语想到店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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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4-01
第8版()
专栏:

从标语想到店名柳萌
在全民文明礼貌月里,北京大街小巷到处贴有宣传标语,其中有条宣传新交通法规的,颇引人注意。这条标语写的是“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新交通法规”。这条标语竟引起不少人议论。议论之一,认为这条标语把交通法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讲明白了,使得人们愿意心悦诚服地去自觉遵守。议论之二,认为这条标语没有官腔八股调,读来感到亲切,因此也容易记住。
这些议论,无疑是有道理的。听了这些议论以后,我一直在想:难道公安司法部门的“秀才”们,今天才开始文思敏捷起来?过去就真的拟不出这样的标语?我看也不尽然。关键还是头脑里有个“怕”字。试想在若干年前,要是有谁拟这样一条标语,轻说也得赠一顶小号的“不突出政治”的帽子。
如果说专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尚且有“怕”的心理,别的部门的人员恐怕就要加个“更”字了。就以商店旅店的命名来说吧,走遍我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常常看到“东风”、“红旗”、“第一”、“第二”,很难见到过去“王麻子”、“耳朵眼”一类的名字(现在有些老字号已恢复),我绝无主张大家都取这种店名之意,它们富有特征,易找易记,这些还是可取的吧!
去年冬天,几位在内蒙古工作的朋友来京,住在前门一家小旅店里。打电话让我去看他们,告诉我说,住在“前门的第一旅社”。于是,我顶着寒风奔到前门。一找才发现,所谓“第一旅社”,听来具体实际并不具体,光大栅栏这一带,便有好几家不同街名的第一旅社,害得我跑了几条街,才在杨梅竹斜街第一旅社找到他们。我同该店一位老服务员说起此事,他笑了笑说,这些小旅店过去都各自有名,破四旧给破了,新名词又没有那么多,于是来了个省事办法,依次排成某某街第几旅社。
这一革命一省事可不要紧,却害苦了群众寻找。在全民礼貌月的活动中,看了上边那条标语,听到些方便群众的事,我不禁又想起寒冬寻旅店的事。我觉得我们说话做事,如果真能做到“替人民着想,向人民负责”,而不是空空洞洞的说一说,就必须一点一滴地去做,甚至于贴出的标语也应该是具体可见的,否则怎么能检查出你“着想”了没有?“负责”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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